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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中古車買賣問題

拜託一下....開走都2星期了

不用鳥他啦
根本不用理他,別被騙了,樓主你大概是好欺負的老實人吧!
中古車買賣若沒特別註明都是以現況交車。
事後新車主須負擔"整理"的費用。
那一台中古車不須"整理" 的?大多數都要花點錢的。

打電話問消保官和消基會問一問,不是可以更有確實的答案。
問之前請把詳細的交易狀態說清楚,畢竟他們並不是你花錢去找的律師,
會主動在重點上詢問你的情況。
在保險點找認識的律師問一問,或去花點小錢去找律師問一下。

省的心理有壓力。

toyota.volvo wrote:
請教各位,不久前我將...(恕刪)


過戶後就是各自的事了
完全無需理會他的要求
曾經發生過,詢問警察後也是這麼說的
你就叫他打去好了,消保會不是都站在買方立場的,他這個要求很無理,那些都是消耗材,
千萬別理他.
那個買主本身頭腦也不清楚吧.
私人之間 買賣交易車輛還是得謹慎
幾位網友們雖然都持賣方不會有事的意見
不過呢要注意…

賣方原車上..所謂的消耗品零件 在交易不久後損壞
那麼賣方最好可以整理一下歷次的保養紀錄
因為賣車者 假設沒有妥善保養維修車輛 而導致車輛過戶後不久即損壞
那賣車者就有部分責任

另外 賣方可以請教原廠 買方提出賠償要求的損壞部分
在一般車輛的定期保養 是不是一定會做檢查
或是說 損壞的部分在定期保養的周期…幾萬公里or多久檢查一次

假設買車的人硬要告 那賣方就有責任舉證車子在交易時 是沒問題的
賣方如果硬推”不知道”之類的說詞 是不妥的


所以 也建議要個人交易車輛買賣
最好雙方會同去一趟原廠做個全車檢查
雖然檢查的東西 嚴格說也只是表面
但或許可以避免一些糾紛

秤子929 wrote:
私人之間 買賣交易車...(恕刪)


我個人認為沒有責任,但還是要看合約書.
才賣4萬元而已還要怎樣?
不用理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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