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概懂了 但是要在這講很仔細可能比較難
因為 涵蓋的可能狀況很多!
以下我簡單說
大家買車都有買的強制險---
他是實支實付 也就是對方醫療支出多少 或傷害程度如何 就依費用單據或表定標準實支實付
要多給 這部分的產品沒辦法幫你多支付!
你多買的第三責任險及財損險(我也有買)---
就可以有較豐富的額度可以幫你理賠給對方 也就是較有理賠彈性!
當然 依你買的產品而言 可以總括人的傷害以及車的損壞修復~
而至於另一層面 旺X說要看富X怎理賠再做決定的邏輯來說---
就是立場與彈性上的考量
在這冒昧的定論就是 旺X怕多賠... 因為 他本來就是可以實支實付你的支出
會怕對方的傷害程度高 而難以定論支付的金額
所以會想用"觀望"的角度看富X怎麼幫你支出...
不過 這點對我們是消費客戶來說 是一般都不能接受的
車禍的事情不好處理 但是還是得辛苦的用心處理 誰遇到都一樣!
記得我說過的 不要全部都推給保險公司來操作 是你跟他買商品
你現在要他表現了 你可以主導你該可以使用的額度!!! 加油~
總之 還是那句話 祝你事情處理圓滿順利喔!
HOHO0220 wrote:
我就是保富邦阿 第三責任險跟財物損 強制險是保旺旺我覺得很扯的是
旺旺說要看富邦處理狀況再去做處理 這樣適合邏輯嗎??
...(恕刪)
旺旺說的狗屁不通。強制險不管對方對錯,只要人有受傷通通可以申請理賠,所以他要看富邦幹麻?第三責任險你直接簽代位求償授權書,交由保險公司出面去談和解,肇事責任在事發後一個月會由交通裁決所判定,但申請要錢。保險公司會蒐集對你有力的證據主張不賠錢甚至跟對方索賠你的車損,但如果判決出來你有責任就會有可能按比例賠償,和解談不攏才會上法院,多半是談了三四次。總之有保險就不要自己出面,特別是在你沒錯的時候,但若把對方撞死或重傷,道義上則是該出面道歉(沒錯也要道歉,因為死者為大,上了法院法官也會看犯後態度"過失殺人,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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