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cheng wrote:
這是霸凌!!
如果收不到這些短程使用者的錢,計程收費還有意義嗎?
還叫計程收費嗎?
這個國家的執政者還真好當…反正只要有爭議就來個民調就行了…
既然要民調,怎麼核四還不廢?已經沒力氣罵了…
大家再忍個三年吧…
philus wrote:新制20K以內不計費 20-200K以內 每公里1.2元超級不爽的 原諒我說粗話交通部要國道總收入不變卻短程20公里的不計費轉嫁給長程的都會區上班族每天使用高速公路 卻不用錢目前台北至台中36*4=144元新制是中港路交流道(178K)-重慶北路交流道(25K)=153K1.2*153=183.6元 多了40元就是將短程的轉嫁給長程的昏庸交通部 一群庸官當然啦都會區使用者 應該會很爽可是 馬英九總統的使用者付費原則呢(原先要推的汽燃費隨油徵收也不感推了)對這個政府 失望透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