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留言將會成為證據且一併向您求償。歡迎舊雨新知繼續支持敝公司所提供之產品及服務,謝謝。 作生意是好來好去.提起訴訟是最不得已的方法.假如需要特地公告點名別人你有興訴的能力來捍衛自己的名聲.生為消費者的我.尊重貴公司的作風.但也會盡量替貴公司宣導您維護名聲的方式.我會通知所有認識的人.畢竟小心無大錯.若要跟貴公司有所往來.需要去前三思.用語要謹慎.凡事多錄影.再備一筆訴訟金.以備不時之需...
frank1919 wrote:不用多說直接去開三聯...(恕刪) 啊~~~說錯了~~應該是說嚇我(這樣說錯話應該不會被告吧)~~提告是公民的權益啦~~所以這不構成恐嚇喔而且我也不會那麼吃飽太閒~~想要去看人家長什麼德性~~也沒必要~~只是他家被你貼出來的分身都被停權了囉~~wrote:全統是賣什麼的?靈骨塔嗎?他們自己就用不完了吧... 你角肖不錯喔~~呵呵這樣寫~~他可能又會出現說要告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