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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種事情............如何因應


kennyisman wrote:
我不是法律人,但是樓主可以考慮對她的監護人或車輛所有人提出告訴
因為他的父母或車輛所有人放縱未成年無照駕駛導致車禍,因此導致樓主須賠償其子女,所以由該監護人代為賠償.........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改正台灣的無照駕駛風氣..........
...(恕刪)


我可以跟妳說不會
因為我前幾年有去監理站上課
因為半年違規超過6點
然後看到很多父母陪同無照駕駛的去上課
感覺那一些父母一樣無所謂
當然不是全部的父母都這樣
但是可以感覺的出來
就是溺愛/無所謂/放任
甚至課堂上還可以放任他們小孩睡覺打電話
被監理站的人糾舉還會說不要吵他們的小孩
剩至明明就是因為無照駕駛才被抓去上課
下完課
還是看到父母放任小孩自己騎車跑掉
要回歸到路權的問題,
沒駕照只是開張罰單而已,對車禍的判定影響不大,
時速多少很難去判定,即使是60km/hr也不算快,
局勢看來對你親戚不利喔
frank111 wrote:
要回歸到路權的問題,...(恕刪)


所以我才覺得台灣的法律大有問題
今天無駕照本來就不該騎乘機車或開車,因為沒駕照的就表示他對於路權交通法規沒有一個幾本認識,為何他有權上路去侵犯有駕照的路權??
在國外不要說無照駕駛,你光是車子的保險過期出了車禍你就是錯,因為你沒保險所以車子就不能在路上跑,沒啥好說.
frank111 wrote:
要回歸到路權的問題,...(恕刪)

這到是不擔心....................
對方親口說:時速只有60km/hr而已.........按該路口限速50km/hr(有錄音)

對方父親當初在醫院說各付各的................到最後的100萬元........感覺有被耍的感覺...

台灣法律真是糟糕........沒駕照還騎出來害人...........真是夠了........

如果法律不修........沒駕照的papa 走 ......以後會有很多不幸的家庭產生.....撞人..被撞..都是一個包袱

然後獅子大開口的一堆......搞到大家心思都在這兒打轉......

提告恐嚇罪........看對方........如果他還是執迷不悟的話,到時候再提告.....

我不想把事情弄得太複雜..........能夠解決最好

我只有看過.....車禍後不理的才提告.........沒看過只有簡單封閉性骨折不理會我們的協商.........堅持一百萬................................................

保險公司也因為他們的這種態度...........好像也無所謂...........

對方擺明跟保險公司說:就是要玩我....................天阿!!他會不會搞錯方向
理賠的是保險公司.....拿出證據..收據..也是要對方跟保險公司協商...................我只能協助和解

什麼跟我玩...............真是的........到底這樣玩下去對雙方都有好處嗎?
他沒工作(有的是時間),難道沒其他事要做嗎?

唉!!真想勸他..........自己賺比較實在........拿到合理的賠償去工作吧!!





kennyisman wrote:
所以我才覺得台灣的法...(恕刪)


認同大大觀點+1
上法庭可主張 無照駕駛欠缺安全駕駛觀念 違反保護他人.. 請求法官部份過失相抵
去調解委員會協調...第一次丟下100萬不等調解委員就走人
第二次...第三次...都沒出現
--->上法院記得跟法官講,
保險公司的人有在場嗎?


現在對方跑去派出所告過失傷害.................(按:我方也傷)也在被逼的情況下告對方過失傷害
--->這是告訴乃論。


接下來.................漫長的訴訟............(還沒開始)
--->不專業的認為,
應該不會開始了!


提告恐嚇罪........看對方........如果他還是執迷不悟的話,到時候再提告.....
--->不專業的看法勸你先提告,
這是非告訴乃論,
拖警察下水幫忙(搞不好他們在等你的績效),
如果對方聰明會先找你協商,
不過警察如果很欠績效,
應該不會放手!

jamesbob wrote:
去調解委員會協調.....(恕刪)


我想全身而退.......不想在這兒無所謂的事情打轉......我有保險......保險公司理賠......讓事情過去

如果我告恐嚇下去...............他會不會用"過失傷害"繼續跟我纏鬥下去

到時候沒完沒了................最後大不了"微罪".......兩個都是......過失傷害

他可能多背負一條........恐嚇

penchyi wrote:
我想全身而出.......不想再不所謂的事情打轉......我有保險......保險公司理賠......讓事情過去
如果我告恐嚇下去...............他會不會用"過失傷害"繼續跟我纏鬥下去
到時候沒完沒了................最後大不了"微罪".......兩個都是......過失傷害
他可能多背負一條........恐嚇

樓主你想太多了…
既然對方都恐嚇你們,也告你們過失傷害,那就不用想啦,連恐嚇取財一起把他們告下去!
恐嚇取財是公訴罪,但要不要起訴是檢察官的責任,如果對方因為這樣,而撤銷對你們的告訴,
同意和解,那檢察官也有可能對他們不起訴處份,或法官也可能判他們緩刑,
不用擔心對方是不是會多背一條罪,你現在要關心的,就是你說的,是否能「全身而退」,
有什麼招就儘量用,保護自己為先…


可否請大大分析清楚一點呢?
利害得失
唉~第一個,報警就錯了(沒錯,你報警就錯了)因為警察不會主持公道.
警察會跟他說:你要100萬會不會太超過嗎??!! 不會麻.
看到人家受傷,就應該馬上拿出你可以接受的""最大誠意""(要最大喔)當場和解.
再幫他把車牽到路邊,叫計程車去醫院.把醫藥費付一付.
其實對錯已經不重要了,,,只要人家有受傷"""""你賠定了"""""(沒錯,你賠定了,,,,只是多或少而已)
舉一個不幸的例子: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047337/IssueID/20101219#
騎機車去撞到公車後不幸被捲入車下.在我看來那公車司機並沒有錯.可是他要不要賠?(沒錯,他賠定了)

上警局只是給人家多一個告你的機會而已,對整體事件並沒有幫助.
以樓主的事件來講,如果當時肯拿個一萬元出來請他看醫生,對方也要求不要報警(可見心虛)
今天樓主也不用在那邊煩惱要不要上法院,要不要背一個過失傷害的罪名,還是要給國家9萬,還是要請律師告他,還是走在路上擔心他會來斷你手腳.........的一推鳥事.

是的....對錯已經不重要了!!!!
因為過失傷害這一條,,,就玩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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