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紅了 wrote:先不管保險的問題沒有備案這種東西只有報案與不報案有報案 員警有處理就有報案紀錄 其實是有備案, 警察會記錄在日誌上但是 沒有報案紀錄(報案三連單) 就是沒有正式受理報案紀錄的用處 就是當打官司的時候就會需要了~===========================================所謂「報案」,即向警察局表示「有刑事案件,並行使告訴權利」,警察局在接受民眾「報案」後,就必須開始刑事偵查程序。有時候,警察在處理案件時候,遇到私人糾紛或屬於告訴乃論罪時,會先建議當事人進行「備案」程序,希望當事人若能平和理性解決問題,就沒有必要鬧上警局,也給當事人再一次審慎思考是否要上法院的機會。引用出處: http://blog.yam.com/qq1200/article/5050491
我是保乙式險,最近因為板金傷到,也想去辦出險,一開始保險公司說要有備案記錄,不然就是要等到續約前一個月,才能做L型的烤漆。後來覺得不太合理,又打去問一次,另一個保險員說,跟修車廠講要出險就可以了,修車廠會直接去找保險公司。不過還沒有去問修車廠,不知道這樣行不行。之前有想過,難道要我再去撞牆壁,找警察補備案記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