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就要去工會開證明 (要錢)
目前過戶 , 都要雙證 (身分證及健保卡) , 手續很簡便
最好是先過戶 , 才交車比較不會有後續問題
>>>
另外..
假設他願意跟我去監理站
請問..是否一定要找代辦??還是自己辦理?
>>>
自己辦就可以了
整個手續時間要多久阿??找代辦和監理站辦理總共要花多少錢?
>>>
首先去監理站附近保險公司辦理強制險過戶或新辦
接著就去監理站拿過戶書一式二份 , 填寫雙方資料及蓋章
然後查欠稅費及違規櫃台蓋章 ->接著繳費
->抽號碼牌等過戶 -> 繳新車主行照費即可
>>>
我的車是1.5的..牌照稅7120已經繳完..我同意不跟他收取..但請問燃料呢??
未來是否他自己繳??
>>>
過戶那天就要先繳
誰付 , 依合約約定
>>>
我保險只保強制和第三責任..也可以轉讓嗎??
不然他怎跟我說~~他好像也要付什麼保險費??
如果不是一個月內到期的
可以過戶
將錢付到超過半價,年輕不懂事的我竟然願意讓他將車開回去台北。
他說自己會去過戶,結果惡夢就來了,
並不是他部將尾款會給我,而是不斷的收到罰單,
有違規停車、有停車費未繳、有闖紅燈....!
我都知道他的行程了。
後來還寄了存證信函給他,但他依舊不理不睬,
最後是call他的朋友,再輾轉找到他,
並且我人去台北監理所和他一起去過戶,
結果他依然未現身,還是黃牛來與我碰面的。
所以,他真的是中間人,一直遲遲不過戶是因為他還未找到接手的買家,
但是他又沒有車位停,光是收費停車位就讓他吃不消,
而我們也擔心他就此人間蒸發。
也去問過警察,警察說因為他有寫買賣契約,
所以如果你去報案說車子遺失,他可以反告你“誣告”!
而監理所要停牌必須要有鐵牌,鐵牌遺失也必須要報案。
所以,直接過戶絕對是正確的。
我自己是做過一件鳥事~~
就是把證件給對方去辦(因為有改,在監理所不給過),他回自己縣市有門路!!
我只做了一件事~
就是在買賣契約上寫我把證件交給對方,若在此時之後發生任何情事
皆與本人無關(說也好笑,沒限定到幾時,如果拿回之後我去幹嘛,不知道算誰的?)
總之~這件事我還是心裡"毛毛的"
之後若再發生類似情況,我會乖乖的再多請假一天陪他去辦吧!!
回到主題
如果他是代買或是車商
可以用"繳銷"給他,而不需要過戶!!
繳銷就是本車牌停止使用,而若你要賣給對方,請收到所有該拿的錢!!
然後提供"身份證影本正反面"(並註記限哪車領牌使用)和"行照"和"新車領牌登記書"及車子
他有買家或是可以交車時,拿著你提供的證件,直接去當地監理所領新牌,稅也從此時開始繳納
這也是從車商出來,很多都會換新牌的主因!!(省下過戶要繳清的稅)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