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乙式甚至於甲式車體險而言, 是不需要警方處理記錄就可以申請理賠的.
以下是富邦車險說明:
==== 富邦車險說明摘錄開始 ====
*甲式車體損失險(98.03.31 (98)富保研發車字第015號函備查)*
1.包含不明原因的車損,保障最完整。
2.承保範圍: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事故造成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碰撞、傾覆
(2).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墜落物
(3).第三人非善意行為
(4).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3. 自負額可以自由選擇3000/5000/7000元,或固定金額10000元,或固定金額20000元。
*乙式車體損失保險(98.03.31 (98)富保研發個字第017號函備查)*
1.除了第三人非善意行為或不明原因外,保障內容與甲式完全一樣。
2.承保範圍: (1).碰撞、傾覆
(2).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墜落物
3.自負額可以自由選擇3000/5000/7000元,或固定金額10000元,或固定金額20000元。
*丙式車體損失保險(免自負額車對車碰撞)(98.05.22 (98)富保研發車字第075號函備查)*
1.承保範圍: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汽車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本公司對被保險人始負賠償之責。
2.保險特色: (1).免自負額。
(2).保障範圍限定車與車發生碰撞所造成之損失,但保費比甲式及乙式便宜。
==== 富邦車險說明摘錄結束 ====
這也就是為什麼乙式車險比丙式昂貴, 甲式又比乙式更加昂貴的原因.
若樓主直言申請出險理賠就是詐欺, 未免太過於言重.
但是誠如二樓所言, 保險公司也不是笨蛋, 申請出險之後, 事故係數會提升, 會連帶影響接下來三年的保費係數. 其實羊毛都出在羊身上, 這只是一整個惡性循環, 你想從保險公司A回來的, 保險公司老早就已經從其他地方算計好了.
保險就像賭博一樣,保險公司收你幾萬塊,可能因為你出事,花上更多錢,那就是賠,
就像當初小朋友生病一樣,一年保費一萬多,但是光那一年的生病理賠就比這一萬多還多很多,
但是,如果你都沒出事,那一筆錢就是保險公司賺的,
所以,後來小朋友都很健康,那每年的保費就完全貢獻給保險公司了,
既然,保險公司願意回饋給你,不知道有什麼好計較的呢?
如果說,那不如降保費? 那萬一你出事,保險公司不是虧很大?
我相信市場有一定的機制,運作了這麼久,很多事情都有一定的規則,
從十幾年前家裡第一部車開始,就有這種慣例,是你不知道,不是沒有,
保險公司也不是白痴,運作了至少十幾年,他們都不知道。
就像保險的獎金一樣,我給自己家人保過一般人壽險,
第一年繳個幾萬塊,但是,有將近30~40%的錢可以拿回來,
這是給業務員的獎金,只是因為自己家人,所以,就把這筆錢退給我。
你可以號召一堆人打破規則,但是,損失的只是大家,
因為保費不太可能會降,公司必須評估投資報酬率,萬一出事要付出的成本與保費收入的平衡,
但是,大家原本所擁有的福利就可能沒有了,賺到的只是保險公司。
我沒有機會享受到這個福利,因為我現在都保丙式,只是就我所知跟個人認知說給大家聽聽。
版主該不會是保險公司派來的,想說服或恐嚇大家,不要這麼做,
不要辦出險,好讓保險公司賺更大吧 !!!??? 很懷疑哦 ~~~
claude730322 wrote:
雖然開車已經5年,但...(恕刪)
如果真的看不下去....那就去向金管會檢舉或者向刑事警察局檢舉,罪證確鑿說不定還有獎金可以領咧.....
自從台灣汽車保險從以前的全險分割成車體險及意外險後;各大產險公司為了爭取業績,開始在這保單條款上的模糊地帶容許"各大汽車公司"這麼搞,剛好就是您發文後面PS的部分.
真相只有一個~~~~~~~~~~不願意相信的那一個.
您提到的偽造文書,要作手的方式很多,例如用個橡膠塊還是尖銳物,在車門,前後葉子板上劃,(剛好傷到金油)說是被樹枝刮傷,依保單條款可以要求重新鈑烤.
理賠人員若不願意,相信我,三十分鐘內就會有來自高層的關心電話,回公司後就會被曉以大義,還是要賠,畢竟景氣不好,保費高的車體險,還是得看各地方原廠要給哪幾家產險公司.形勢比人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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