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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賴原廠卻遭詐欺取財[事件已落幕]

此風不可長!! 原廠居然敢這樣子幹
原廠保養本來就比較貴了
還搞得像這麼黑

以後誰敢買toyota的汽車阿?

小弟支持你!!!
如果是 3~5萬公里以內的新車,要求換車無可厚非

(以前同事遇過類似引擎問題一直修不好,馬自達是以換車處理)

但是,一台已經6年,超過逼近20萬公里的車

原廠願意免費換引擎並維修到好,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吧

如果這樣也要求換車,會不會太誇張?

~~~~~~~~~~~~~~~~~~~~~~~~~~~~~~

突然想到一則很類似的新聞,前兩個月有一篇HP印表機的消費糾紛

使用者買到了原廠的墨水夾有瑕疵,無法使用,原廠願意換新的墨水夾

可是使用者認為,原廠必須連同印表機一起換新的(印表機已經使用2年了)

事情由傻眼的消保官協同中.............
blesschang wrote:
你鬥不贏Toyota...(恕刪)

不太能苟同大大的想法!
那就是說只要惹到大財團就算吃虧也要摸摸鼻子!
自認倒楣嗎?
好像從小到大都沒人這樣教過我們!?
台灣應該還算有法律的國家吧!
"原廠廠長並告知TOYOTA車主在每天開車前應確認散熱風扇正常運作,車輛方可駕駛"

那變速箱漏油改成變速箱、漏機油改成機油??

每天要開車要檢查那麼多那就比修車廠的師父還仔細了!

頂多檢查一下輪胎氣夠不夠吧!

不過要求換車 哪真的有點高的說 >.<
說真的 以前剛學開車的時候
常聽說車有3油2水1氣要常自我檢查
現在我發現根本沒人知道
更別說要做了
東西是越來越進步
可基本保養不是都該知道一點的嗎?
要求換車離譜了點~

說大廠有法律團隊就一定惹不起....這是不對的想法

但大廠一有一些問題 就緊咬著人家不放 要求換車 等等不對價的要求 這更是不對

能讓之前的維修費用也全免 又加送後續保養 不錯了 大不了 保養免費多要求2次 合約要寫清楚點

但要求換車.....真的有點超過..
回原廠花了錢,卻有零件沒有更換,這就是詐欺取財,
TOYOTA在法院絕對是站不住腳的!
至於賠償的總額,就讓法官來決定吧
已在一樓將事情的結果公告出來,雖然不滿意仍然要接受............

TOYOTA車都是不會壞沒有瑕疵的
零件可靠度/穩定度100%
有問題一定都是駕駛的問題
不然就是車主環境問題
絕對跟原廠一點關係都沒有
就這事件而言

我覺得 原廠巳盡最大善意

>>>

這事件 版大巳尋求正當方式 , 採民事方式向消保官處理爭議

建議最好待 公正單位審理 , 再將結果上網公告

民事是民事 , 刑事是刑事官司 , 不要搞在一起

這樣偏頗的上網辱罵 , 有時反而若自個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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