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 3~5萬公里以內的新車,要求換車無可厚非(以前同事遇過類似引擎問題一直修不好,馬自達是以換車處理)但是,一台已經6年,超過逼近20萬公里的車原廠願意免費換引擎並維修到好,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吧如果這樣也要求換車,會不會太誇張?~~~~~~~~~~~~~~~~~~~~~~~~~~~~~~突然想到一則很類似的新聞,前兩個月有一篇HP印表機的消費糾紛使用者買到了原廠的墨水夾有瑕疵,無法使用,原廠願意換新的墨水夾可是使用者認為,原廠必須連同印表機一起換新的(印表機已經使用2年了)事情由傻眼的消保官協同中.............
blesschang wrote:你鬥不贏Toyota...(恕刪) 不太能苟同大大的想法!那就是說只要惹到大財團就算吃虧也要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好像從小到大都沒人這樣教過我們!?台灣應該還算有法律的國家吧!
"原廠廠長並告知TOYOTA車主在每天開車前應確認散熱風扇正常運作,車輛方可駕駛"那變速箱漏油改成變速箱、漏機油改成機油??每天要開車要檢查那麼多那就比修車廠的師父還仔細了!頂多檢查一下輪胎氣夠不夠吧!
要求換車離譜了點~說大廠有法律團隊就一定惹不起....這是不對的想法但大廠一有一些問題 就緊咬著人家不放 要求換車 等等不對價的要求 這更是不對能讓之前的維修費用也全免 又加送後續保養 不錯了 大不了 保養免費多要求2次 合約要寫清楚點但要求換車.....真的有點超過..
就這事件而言我覺得 原廠巳盡最大善意>>>這事件 版大巳尋求正當方式 , 採民事方式向消保官處理爭議建議最好待 公正單位審理 , 再將結果上網公告民事是民事 , 刑事是刑事官司 , 不要搞在一起這樣偏頗的上網辱罵 , 有時反而若自個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