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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和解失敗,保險公司賠部份


Victor0130 wrote:
問體是在於輕傷他就...(恕刪)


問題在誰來決定合不合理?

另外 那不是精神賠償 是勞務薪資損失 所以需要舉證薪資單
superspell wrote:
既然你的美國經驗跟...(恕刪)


我並沒有打算模糊焦點
只是你聽不懂
我也沒資深到 有當老師的興趣
不好意思 請你自己用點功吧...

dennis10 wrote:
問題在誰來決定合不...(恕刪)


勞務薪資損失指的是當事人無法工作, 由合法醫療院所開立證明並且工作單位可以提供缺勤證明. 如果這兩個單據都有保險公司沒甚麼不賠的道理. 問題是在這個討論裡對方根本沒有提出這樣的證明, 如果事主還每天都正常出勤且領到公司薪資, 請問他的損失在哪裡? 請你在出主意以前先看清楚提問人的發言好嗎?
superspell wrote:
勞務薪資損失指的是...(恕刪)


你自己先跟樓主弄清楚吧~

我對你的程度已經有所認知了
不好意思

而且您這個建議不錯啊 應該跟樓主講才對
何不請他去提這個證明?

dennis10 wrote:
我並沒有打算模糊焦...(恕刪)


說錯了就承認, 也不是甚麼大事. 在美國碰到交通事故比在台灣處理要複雜上好幾倍. 中間參雜了代訟律師這樣的角色和重利的醫療保險制度.
dennis10 wrote:
問題在誰來決定合不合...(恕刪)


對方請求"精神賠償"3個月的薪資

這是原po說的,並沒提到對方3個月沒有上班,而是精神賠償要求3個月的薪資,我沒誤解的話意思就是除了提得出依據的工作損失外再要求45萬的精神賠償,沒錯吧?

假設今天你沒保險,你願意自己掏出來嗎?

superspell wrote:
說錯了就承認, 也...(恕刪)


還是那句話 你加油吧

Victor0130 wrote:
對方請求'精神賠償...(恕刪)


今天沒保險 當然要自己出

問題是今天有保險?
dennis10 wrote:
今天沒保險 當然要自...(恕刪)


所以對方要求45萬你就會給45萬連含扣不含扣是嗎?

原來錢這麼好賺,難怪路上一堆假車禍

話說你知道保險的原意嗎?

Victor0130 wrote:
所以對方要求45萬...(恕刪)


您別生氣了, 論壇上甚麼人都有, 我們常以為電腦的另一端是一個跟我們一樣熱心分享參與討論的人, 可是常常事與願違, 請善用Mobile01網站的黑名單功能, 省的看了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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