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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被追撞,有保乙險全險,車子修好卻無法領車


mhlee wrote:
http://new...(恕刪)

這篇新聞是講強制險
應舉車體險為佳
樓上很多熱心人士有的提供保險契約,有的人是經驗分享,也有人只是出一張嘴硬要把業務抹到黑叫樓主告他!其實很多事情一體兩面,端看處理事情的態度!保險條文繁複一般人的確不會深入了解,所以有所謂的通識版本跟專業版本.

一般民眾常接觸到的通識版本就如我原先講的沒有肇責一般都請對方出險理賠避免後續車主負擔任何後遺症,會用到代位求償多數是對方沒有保險或不願理賠(小弟本身經驗停紅燈過20秒被後車撞擊,因對方沒保險也推說沒錢賠,所以車廠才叫我行使代位求償),所以才會讓車主出險先行修復,保險公司自行向對方求償.

小弟初衷人性本善或許此業務僅以通識觀念!逕行委託保養廠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費用即可,若肇責如此案,一般皆採用此方案.

現在樓主的車也修好了,瑕疵就是拖延了一點時間,問題點是出險方式有變更,不知道見獵心喜的那幾位硬要搞死那個業務心態??有專業知識的大大幫大家上了一課,小弟真是增長知識了.但只會嘴炮什麼都往黑暗面想的人,小弟也受教了!

(有大大私信問我,是自己猜的還是我是專業人士?,小弟順便回答由於家人也有從事汽車買賣,所以接觸的初淺觀念是這樣,小弟發言僅希望樓主往光明面想並與業代清楚交辦您的想法,事情其實很簡單一通電話就能解決的事,何以在01發問?倘若今天車主清楚交辦業務如何修復,業務東牽西扯弄不出來再上來問大家如何處理不是比較有意思嗎?問題只是連絡上有出入不是嗎?)

後續若有大大指教,恕小弟才疏學淺沒有能力給更好的答案了.打電話打電話...很困難嗎?
恕小弟直言,這位業代不僅錯,而且是大大的錯了,容小弟回到以前的小小理賠員身份,想像自已就是

那位業代大哥,怎麼來處理這件case,出發了。

一:通知我方公司出險:

在不確定對方是否有保險的狀態,以及確保車主的車可以儘速修復,先出險再說,通知我方理賠鑑價。

二:儘速聯絡到對方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並請他至修車廠鑑估修理金額:

在不確定責任歸屬時,也要請對方會同鑑估修理費用。一來每家保險公司和修車廠簽的修復工資都不一

樣,可能同樣的修理項目,但付的費用不一樣多;二來萬一對方願承認全責並支付修理費用,也可以避

免鑑估的修理費用只有我方估計而對方不認帳(買單的人說了算)。

身為一個小小理賠員,工作就是去和修車廠溝通協調並認定確切的修理費用是多少?

三:接著在汽車修復的過程中,我會去追踪對方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請他儘速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

如果是全責:請對方理賠告知修車廠我方在領車時需配合繳交哪些文件?通常對方理賠人員會在估價單上

註明我方只要備妥哪些文件,即可無條件牽車離廠,這些文件不外乎我方車主行駕照影本,以及在和解書

的乙方先行蓋好章(通常是寫甲方賠乙方)。

如果非全責:我會去問對方理賠人員問題出在哪裡?如果沒有共識,就讓我方車主蓋好代位同意書,讓車

主先行把修好的車離廠,再進行後續的動作。

問題是原業代逕行取消車主的出險,這犯了幾個錯:

一:他不是車主,憑什麼取消車主的出險,接受的人都有問題?

二:如果我是業代,我還是先讓車主蓋好代位同意書然後車子出廠,也許是對方查肇事責任比較慢,如

果後來對方真的同意全責賠付,在對方向修車廠承諾後,這時候對方應該也會要求和我方車主簽和解書,

這時我只要再拿和解書給我方的理賠人員,請他直接註銷該案的出險即可。

所以有大大說為了讓對方保險公司以全責賠付,所以先取消己方的代位求償出險,這在小弟看來完全是

本末倒置的作法,萬一對方又反悔了怎麼辦,所以重點在那張和解書上,理論上若是對方同意全責賠付,

我們都會在和解書上註明修理費用由對方保險公司直接賠付給修車廠,以各大保險公司和各修車廠的關係

,也不會做出爾反爾的事!


不知這樣解釋,各位大大清楚了嗎?若有錯誤,尚祈各位先進不吝指出!

jerry_liu426 wrote:
你是從事產險業務人員...(恕刪)


看一下回的話術看就知道了,
這一篇到最後說不定會變成業務文 XD
好心跟標準作業程序這兩件事要分開來說,
業務如果連這個都不能拿捏,
那包一包回家吃自己吧.......

如果今天前提是業務有在告知下又經過車主同意,
這個大家都沒話講。

神遊天下 wrote:

看一下回的話術看就知道了,
這一篇到最後說不定會變成業務文 XD
好心跟標準作業程序這兩件事要分開來說,
業務如果連這個都不能拿捏,
那包一包回家吃自己吧.......

如果今天前提是業務有在告知下又經過車主同意,
這個大家都沒話講。



說的很貼切,是非黑白,似乎還有些人搞不清楚,錯就是錯,怎會有那麼多理由,
尋求車主原諒不是不可能甚至可能只需要一個誠意道歉就解決了,
如果錯了還要硬拗…那就真的是失格且違法等著上法院了…

ruyyyy wrote:
日前車子被追撞,因急...(恕刪)


有後續嗎?
可否麻煩樓主更新在首篇
我遇過類似的情況…
我被撞…業務搞到最後變成我的保險賠對方,我的車自己修…而且,我還是最後一個知道的…等於我要負100%的責任…
當初做筆錄時我還有問條伯伯,連條伯伯都說這種情況我贏面大…我記得業務最後給我的答案竟是筆錄的問題…我聽到氣到快不行了…即使筆錄問題至少應該給個趴數吧?怎麼會是我全賠呢
此事發生應該有十年了吧…細節記不太清楚
這也是我後來車險只買強制險的原因…對台灣的保險業完全的不信任,買保險只是應付法規而已!

核廢料 wrote:
我遇過類似的情況…我...(恕刪)

出險是找理賠專員,不是業務。
一定要親辦!而且理賠不是要簽名?
都有保險了,還管他肇事責任

對方有錯,就請保險公司向對方求償,車廠就負責保車主的車修好,然後向保險公司請款

如果責任有比例問題,也跟車主無關,這是保險公司要去喬的,隔年車主保費貴一點而已,根本沒差。

業務私自取消待位求償,這就有很大問題,業務應該涉及僞照文書,車主可以先付款把車領出來,因為這已經不是保險賠不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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