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蔚藍晴空下 wrote:你先去看一下保險內容...(恕刪) 我想我說的沒錯啊?現在原po的問題不就是對方要求三個月薪資的精神賠償共45萬嗎?我指的就是除了提得出單據的部分以外還另外要求45萬啊…有錯嗎?第三人責任險只有分體傷保額及財損保額,精神賠償的部分是算在體傷裡面的,所以精神賠償保險公司還是會賠,前提是"合理"
Victor0130 wrote:提升保額有沒有用呢...(恕刪) 你要看前後文喔我的意思是如果都讓保險公司決定賠償金額對方要50萬你保100萬 保險公司願意賠5萬你保200萬 保險公司還是只願意賠5萬那的確沒用啊 反正你終究還是會被告進法院的法院就算最後判賠50萬保險公司都還賺到利息錢保險公司的確是立於不敗之地啊
dennis10 wrote:你要看前後文喔我的...(恕刪) 你的經驗談倒是跟大部分人碰到的不一樣. 在美國車禍如果有涉及人身傷害的部分, 不經過司法訴訟結果恐怕沒有保險公司會理賠的. 到底你是哪家保險公司會把保護客戶不進法院被告的權利看得那麼重要請不吝告知, 我請我的美國朋友明天就改到那一家投保.
dennis10 wrote:你要看前後文喔我的意...(恕刪) 保額越高跟賠償對方的金額有什麼關聯嗎?我不懂你的邏輯,對方能提出的依據就是那些不是嗎?照你的例子若對方損失只有5萬,保額100,200當然沒差,若對方能提出損失超過100萬的依據,保額200就有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