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sd7777 wrote:
沒劃線就是公共空間,...不過...如果是我,會買2-3台只能推的摩托車,上班就推出來,下班就推進去。
可以啊
如果你不嫌煩的話
只是不是只有你有摩托車喔
其他摩托車也可以停公有地
Coco_S wrote:
本人是住在臺北巷子的一樓,首先要聲明的是自家車輛是停在鐵捲門前(完全沒有畫線,嚴格說來屬於停在公用馬路),基於此自家車開走後基附近上班族可以臨停,臨停的車輛多數會留電話,車子回來客客氣氣請人移走,雙方都會謝謝來謝謝去,與人方便,與己方便。。。因為深知沒有紅線無法可依,只能走情,理之道。。。幾年下來相安無事。。。
如其他樓所言
一樓門前不是只有一樓自家可以停車
請人移車, 人家可以不理妳的
Coco_S wrote:
話說事情要從對面鄰居租屋給別人開設診所開始,人車瞬間增加,機車開始亂停鐵捲門或出入口,機車通常很少留有聯絡方式,自家還有娃娃車和腳踏車完全不能出入,有幾次索性放棄推娃娃車改用抱的帶小孩子出門
妨礙住戶出入, 這就可以請警察來處理了
Coco_S wrote:
長時間下來發現是對面診所病人的摩托車居多,這個星期連續幾天被機車阻擋自家車輛出入,第一次我跑去對面診所請櫃檯小姐詢問是否是他們病人的機車,並有請他們移走,第二次就多請小姐在他們門口貼notice,請他們不要影響鄰居的生活,第三次剛好看到別人停車,因為是阿嬤我說阿嬤,不好意思,我先生車子馬上回來了,診所前面還有位子,我幫你移開點,您停過去好嗎,阿嬤很謝謝的移走,直到第四次,我再次登門請他們移車,實在是相同的戲碼天天上演,我脾氣開始起來,說話語氣沒有很好,但絕沒有任何不敬的語言,我真心希望他們可以在自己營業賺錢之余顧慮一下別人的感受,希望他們採取有效措施,正在溝通中突然一個男人從裏面沖出來,雙手插腰,向我逼近,距離我鼻子只有幾公分,邊咆哮,妳想怎樣,妳想怎樣,妳已經不是第一次來了,作為女生完全被嚇傻,一直後退,我只能說我想報警,,隨即撥通110,對方男子繼續叫囂,有本事妳畫紅線妳自己也不能停,報警呀。。。
事情應該是發生在昨天吧
今天也不過星期三, 兩天內妳上門四次
如果妳是因為被阻擋出入口, 要找車主移車, 那比較站得住腳
如果妳是因為要幫妳老公保留停車位, 要找車主移車, 那就沒道理了
再說
診所最多可以幫妳詢問患者是否是車主
要不要去移車, 決定權在車主
妳找錯對象了
找警察萊門口劃設紅線~
這樣於理於法皆站的住腳~
警察可以依法執行拖吊與開單舉發~
開診所最怕衛生局上門~
常常檢舉就會默默搬家了~
按建築法第91條意旨概為「建物使用用途與登記不符–未經核准變更擅自使用」,訂有罰責。
倘若醫院及診所設置而其建物使用類組非為「F1及G3」,惟顯有違反建築法規之處;是以醫院及診所設立時,是項為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要件。F1:醫院 G3:診所
診所 (建築物使用執照使用類組:G3診所)
1.當地衛生所履勘。
2.縣市衛生局書面審查發照。
3.核准函副知本府建管及消防等單位備查。
※ 診所建築物構造符合建築法有關規定及適當消防設備安全設施(另牙醫診所漱口用水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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