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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前被停機車,請移走還被叫囂

何不搬回去加拿大,台北這種爛地方不適合高等人住。
真的檔到出入口請警察勸導

沒劃線樓主也沒權力

快去申請紅線啊,說鄰居會不方便,應該自已也想停,劃了線最不方便的應該是樓主吧。

來這裡取暖?(最近很熱耶)

對方沒禮貌是不對,不過樓主說的自已很慈祥怪怪的。

不過就是個路霸!

有醫德沒品德~~~~~~也沒啥搞頭!!!!!!!!!!!!!!!!!!!!!


asd7777 wrote:
沒劃線就是公共空間,...不過...如果是我,會買2-3台只能推的摩托車,上班就推出來,下班就推進去。



可以啊

如果你不嫌煩的話

只是不是只有你有摩托車喔

其他摩托車也可以停公有地
一個想停車的不爽另一個停車的,然後自稱國外來的,真是好玩
這種事情台灣多到不行,不然一樓為什麼這麼貴。

要解決這種路霸法律改一改就好,停車只能停在停車格和機車格裡,停在不該停的就罰,管你停在紅線 黃線 白線還是沒劃線。

不過這種法在台灣絕對不會通過。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如果換對面診所上來陳述,可能完全不同的說法

網友該相信誰?
Coco_S wrote:
本人是住在臺北巷子的一樓,首先要聲明的是自家車輛是停在鐵捲門前(完全沒有畫線,嚴格說來屬於停在公用馬路),基於此自家車開走後基附近上班族可以臨停,臨停的車輛多數會留電話,車子回來客客氣氣請人移走,雙方都會謝謝來謝謝去,與人方便,與己方便。。。因為深知沒有紅線無法可依,只能走情,理之道。。。幾年下來相安無事。。。

如其他樓所言
一樓門前不是只有一樓自家可以停車
請人移車, 人家可以不理妳的

Coco_S wrote:
話說事情要從對面鄰居租屋給別人開設診所開始,人車瞬間增加,機車開始亂停鐵捲門或出入口,機車通常很少留有聯絡方式,自家還有娃娃車和腳踏車完全不能出入,有幾次索性放棄推娃娃車改用抱的帶小孩子出門

妨礙住戶出入, 這就可以請警察來處理了

Coco_S wrote:
長時間下來發現是對面診所病人的摩托車居多,這個星期連續幾天被機車阻擋自家車輛出入,第一次我跑去對面診所請櫃檯小姐詢問是否是他們病人的機車,並有請他們移走,第二次就多請小姐在他們門口貼notice,請他們不要影響鄰居的生活,第三次剛好看到別人停車,因為是阿嬤我說阿嬤,不好意思,我先生車子馬上回來了,診所前面還有位子,我幫你移開點,您停過去好嗎,阿嬤很謝謝的移走,直到第四次,我再次登門請他們移車,實在是相同的戲碼天天上演,我脾氣開始起來,說話語氣沒有很好,但絕沒有任何不敬的語言,我真心希望他們可以在自己營業賺錢之余顧慮一下別人的感受,希望他們採取有效措施,正在溝通中突然一個男人從裏面沖出來,雙手插腰,向我逼近,距離我鼻子只有幾公分,邊咆哮,妳想怎樣,妳想怎樣,妳已經不是第一次來了,作為女生完全被嚇傻,一直後退,我只能說我想報警,,隨即撥通110,對方男子繼續叫囂,有本事妳畫紅線妳自己也不能停,報警呀。。。

事情應該是發生在昨天吧
今天也不過星期三, 兩天內妳上門四次
如果妳是因為被阻擋出入口, 要找車主移車, 那比較站得住腳
如果妳是因為要幫妳老公保留停車位, 要找車主移車, 那就沒道理了
再說
診所最多可以幫妳詢問患者是否是車主
要不要去移車, 決定權在車主
妳找錯對象了
於理..
1.你沒權力請人移車,無關你是哪一國來的人!
2.臨停汽(機)車留電話是互相,不是義務!
3.你家車回來時,有位你就停,已有車停你就再去找車位
(如果對面剛好有位置也可停,打個招呼更好)
4.如眾網友所說申請車庫是最好方法,
畫設紅線好不用看對方臉色,直接打110叫人開單,久了他的病人就會變少
去提出申請車庫使用執照~
找警察萊門口劃設紅線~
這樣於理於法皆站的住腳~

警察可以依法執行拖吊與開單舉發~

開診所最怕衛生局上門~
常常檢舉就會默默搬家了~
按建築法第91條意旨概為「建物使用用途與登記不符–未經核准變更擅自使用」,訂有罰責。
倘若醫院及診所設置而其建物使用類組非為「F1及G3」,惟顯有違反建築法規之處;是以醫院及診所設立時,是項為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要件。F1:醫院 G3:診所
診所 (建築物使用執照使用類組:G3診所)
1.當地衛生所履勘。
2.縣市衛生局書面審查發照。
3.核准函副知本府建管及消防等單位備查。
※  診所建築物構造符合建築法有關規定及適當消防設備安全設施(另牙醫診所漱口用水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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