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愛好者 wrote:
1.車體險部分 基本...(恕刪)
雖然是熱心,但不是真的具有專業,就不要提供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誤導別人
bbgun1221 wrote:
所以妳的車沒保險嗎,...(恕刪)
綠色幸福 wrote:
其實這陣子為了這個請...(恕刪)
steve7728 wrote:
1.這最多是小額訴訟程序
2.我建議你先去法院花幾千快卻申請支付命令.內容敘述說跟據民法179條車場並無任何法律上的原因侵占你對於這台車的所有權向他們請求5萬元的不當得利如本請求無理由請依照民法184條因車行侵害你對於汽車的所有權請他們還你5萬元
3.當車行收到時如果他們30天內向法院申請異議者支付命令會被駁回並直接進入小額訴訟程序
4.如果他們無提出異議你可以根據支付命令強制執行5萬元
5.如果進入小額程序你可以抗辯你是無權處分之人因為你無權將你女友之物贈予給他人(為何我說贈予.因因為你沒拿到錢.這時候並無任何債券契約的成立)你女友可以抄車行返還
其實一點都不複雜但花時間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