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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輛二手車也要搞到上法院,真的蠻煩的...

四季無糖少冰 wrote:
樓主別怕上法院,上法...(恕刪)


你是法官????

這種是可大可小 尤其是在ghost island

搞不好殺人放火事情還比較小呢^_<
免責聲明:說的話都不算喔 啾咪~>_ ^
網路最妙的是所有不同的人都有話語權,因此出來的火花也相當精彩,這整件事簡直妙透了。

監理所驗車你拿出兩百,也就已經證明你接受他提的方案,即始你不爽,即使你後悔,即使你覺得他是業務很會說話說服了你,但抱歉已經來不及了,我聯考做答出來看解題才知道當初不該那麼寫,但來得及嗎?你付兩百就像discovery打造中古車裡兩人握手的意思相同,沒好含扣的。(至於有人說驗車應車主負擔也太淺了吧!兩人合意就是罰單買者要負擔也不是沒有可能啊!注意兩者合意喔)
告訴你:這不是買賣,這是人生。

至於車燈壞,更別提了,二手的定義就是我賣你前,你可以用世界最嚴苛的標準來要求,但一但銀貨兩訖後,別說後車燈了,即使許多人提的引擎變速箱都也沒的含扣啦。那你會說:那買的人都沒有保障喔,很抱歉,世界上,保障這東西要靠錢跟能力才能獲得的,從錢來看,買坊間認證中古車有保障,又貴了不少,買原廠認證中古車,保障更好又貴更多,買新車不但有超棒的保障還有保固呢,但貴更多更多。從能力看,有人對車很瞭解,總可以看到好的標地物買到好價錢還不會壞。
因此再次告訴你:這不是買賣,這是人生

至於你提到:賣家隱瞞售車資訊,那更妙了,姑且不論賣家是否真的隱瞞部份,即使賣家隱瞞所有資訊,你也要有能力去分辨啊!他說車子可以開但其實不能開,你必需在付錢之前就要發現啊!但這點你做的很好,你發現他有沒提到的隱瞞資訊,順利讓你凹到折價,若當時你也發現其他隱瞞資訊,你豈不是能凹更多,所以這部份沒什麼不公平啊!

整件事除了你快被賣家告是很遺憾的,其它我都認為你太幸運了,很慶幸你這樣的買法沒有遇到不肖的中古車商,不信可以看版上其它人買二手車的經驗。

賣家一開始跟你溝通的模式,感受到他其實沒有想對你怎樣的意思,重點是你要他監理所調影帶(賣家錯愕,我看也傻眼,不知你現在是否也覺得離譜了點?),接著上網公佈他個資,我相信賣家一定本來不想計較,但最後氣到,說真的,如果你聽得懂上面我寫的,好好親自打電話跟賣家道個歉。我覺得他會原諒你,從他跟你對話的語氣,錯愕大於生氣,但不知來不來得及。

切記:挺你的網友不會代你出庭,挺你的網友也沒法幫你修理車燈.但你如果願意跟賣家道歉,我還真願意幫你寫信跟賣家求個情。注意:這就是人生,一個蘿蔔一個坑,還真的沒得含扣的啦!


1981 wrote:
哇!早上起來一看又多...(恕刪)


樓主記得
如果他要錢
就請他直接上法院吧

妨礙名譽...你是陳述事實

個資法....無犯意,無利益關係,無蒐集利用之意




從驗車那段就覺得賣家很不老實了=,=
想盡辦法再多省一點
有時省點小錢反正得不償失
3~5萬那個真的是想錢想瘋了.....
樓主就敗在燈泡事件如果冷靜再多想一下
或許就不會這麼煩了...
了解整個來龍去脈後,DJ HONDA都在滅火,沒有什麼證據,厲害在於通常都幾句話

就打死樓主,說樓主編故事,懶得跟樓主吵,不然就說樓主避重就輕,

但我看樓主整個PO上來的對話與LINE或APP,可以感受到樓主是很真性情的人,

雖然買這台車是買貴了,但樓主倒是沒在這方面抱怨不爽,只是我相信

既然買貴了,當然希望對方服務跟態度好一點,沒想到不旦買貴了,連驗車要花的錢,

對方也要計較,那也算了,更沒想到對於晚上開車最重要的後車燈壞掉,居然也沒告知,

當然燈泡很便宜,但是一連串隱藏不說,讓人奇摩子會爆衝是真的,當然在溝通時對方

不是敷衍了事就是說沒空,等於說爛車你收了,不要煩我,這對於一般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很難平靜去看待,有經驗的另當別論!!!

其實業務要愈做愈好,或者商人要生意好,不是靠取巧或者佔便宜,一個原則就是以做長久

的心態來服務,這樣才會愈做愈好,雖然只要不誠實當下可以多巧取幾千到幾萬,

但是只是把自己的路走更窄罷了,我說真的,人生很長,很多事情真的相遇得到,

如果你可以把一個業務做到人家都記得你的好,哪天你需要幫助時,也遇到曾經

被你服務的人,他必定會用好的品質跟服務回報你,不要認為世界那麼大,唬一個

賺一個,真的相遇得到!!! 你讓客人奇摩子爽,他未來還是願意多拿一點錢來

給你服務勒!!!傻傻的賣家...
忍不住想說,與其花這麼多時間打字、截圖、修圖、貼圖,為何不跑一趟去買顆燈泡來換呢?

版上有大大有多的燈泡可以寄給他嗎?還是匯30元給他?

網路交易最怕遇到這種盧小小的賣家或買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不滿意可以不要買,買了就要吞下去

都中古車了,售後服務還要找原車主嗎?

拜讀了樓主的文章後,我還以為是買到一堆破銅爛鐵在抱怨咧

生命還有更有意義的事情可以去追尋吧

limatsao wrote:
忍不住想說,與其花這...(恕刪)


你也回覆這篇文章了耶@"@

我相信樓主不差這幾百

重要的是對方沒有誠信(沒誠實告知)

嚴格來說許多網友說得很好

都過戶了真的就不能再回扣

誰叫你當時沒認真檢察

但是我相信樓主絕對是氣不過對方的態度

加上對方先跟她說你上01來讓大家評論

才會產生今天的問題!!

coupekuo wrote:
但.....看了文章後,為避免後續還有問題,
且以你發的文章角度來看~~~~~~
到時~~會不會有另開一個主題???
那就......雖小了.
所以我再仔細想想...我就不代為安裝了.
(你熟識的保養場應該會免費替你代工吧)


這位大大的解決方案不錯..而且考慮得很正確..

不知道你在哪,樓主如果不方便..在台北的話來文中提過的輔大捷運我給300啦...

燈泡和黃牛費這樣應該夠了....一樣限樓主,而且絕對不幫買或換...給錢應該沒事吧...

樓主有意願就回文到我信箱吧...和我說何時要來拿
針對樓主
我只有一句話

得理饒人

很難做到
但是請當成是目標
如果當時肯放下
現在不會搞的那麼複雜

基本上
我會建議要上法院就上吧
反正程序沒走那麼快
過年前就把車子修好然後好好的出去玩一玩吧

這應該還要拖很久的時間
偵查庭的時候好好跟檢察官解釋你只是想貼內容
頭像不小心放上但是馬上就拿掉
搞不好還不成案喔

祝你好運

acelover wrote:
如果只是要個道歉有必...(恕刪)


聰明阿,這就是機關算盡太聰明。

如果對方說3-5的價碼......

這結案了,提告的人弄不好反而會被....反將一軍。

所以看來諸多證據對苦主有利耶,一顆登報引起了3-5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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