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新車被追撞,有保乙險全險,車子修好卻無法領車

肇事加減費姑不論加減幾成和追溯幾年............
重點是車體險部份,只要你又讓保險公司花到錢(有實際賠付),就算是一次的肇事紀錄!
倘若屬代位求償者,保險公司若未100%追償,紀錄就會存在!!
而這些記錄在關貿網路中保險公司是查的到的,而且個人部份是跟著人走的(從人因素,公司法人則為從車因素)~也就是說~若你3年內換了新車,肇事紀錄是會影響你的保費的!!(無肇事則減費、有肇事則加費....)

..................
當然~每三年就換新車的人應該不多,第二年繼續投保車體險的也漸漸減少了,所以到期前"洗車"換配件的人比比皆是(01上常有許多"心得分享"),而有些較高竿的業代,則會是教你提前續保(一個月前),等保單到手後再幫你報出險,第二年車體險保費就省了20%.....而有些(好配合)的保險公司也不敢去加收保費,只能等到第三年續保時在一次補回~不過會這麼做的車主,通常第三年就不會再保車體險了,但應該會在到期前在報個出險.....
.......................
至於車體險賠付折舊問題~也別被誤導了,雖說是回覆原狀,但是不會有折舊問題的!若是是更換零件一定得為新品(但不一定是正品,所以回原廠的好處就只有這而已),因為車體險保費的計算是以新車的重置價格為基礎算的..........
.....................................................

還有人說~客戶不出險, 通常汽車業務可以多領一筆回扣..........這就沒聽過了!!
這是什麼邏輯??保險公司是盤子嗎?
wow168 wrote:
樓主其實對保險不熟也不信任你的業務!所以後續的保留態度讓更多人穿鑿附會,若我是業務也會心寒!...(恕刪)

這不是信任問題,

即使車主對保險不熟,在未經車主同意前,

業務不應該也無權擅自替車主做任何決定,

這是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與倫理!
保費漲不漲是一回事,如果我是當事人我會直接告那位業務員"偽造文書"

wow168 wrote:
樓主其實對保險不熟也不信任你的業務!所以後續的保留態度讓更多人穿鑿附會,若我是業務也會心寒!
保險契約期間無出險,第二年續約有打折!(幾折我忘了)樓主此事件零肇責更跟提高保費沒關係!

樓主的業務得知對方願意理賠,所以取消代位求償(保障樓主明年續約享有折扣)業務以經驗判斷這是對樓主最有利的處理方式!所以其錯是疏於後續通知及狀況分析!

其實樓主無法領車只是因為出險方式及出險方都變更,所以流程重跑.以致於在等待對方保險公司確認拖了點時間!

廠長不會承認他便宜行事的辣(也不能全怪他保養廠一堆員工要養)!只要有錢收廠長會管誰辦出險?(只有你的業務會在乎你的權益有沒受損)保養廠搶業績先做先贏,如果遲疑到手的CASE飛了(對方指定同樣是原廠只是熟識的不會灌單)!所以事情本來不嚴重!只因樓主不懂保險又不信任你的業代! 三人成虎在此討論串表現無遺!


你是從事產險業務人員嗎?
前面很多大大都說自己出險只要無肇責
隔年保費一樣可以打折
所以大大的理稐是有根據還是自己聽來的阿???



jerry_liu426 wrote:
你是從事產險業務人員...(恕刪)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88908


  金管會今天(12日)表示,汽車車主若前年度沒有肇事理賠,次年度強制車險保費可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依據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險費率的訂定以兼採從人因素及從車因素為原則,但得依社會實際情形採用。

  目前實施從人兼從車因素的車種為汽車類;機車類僅採從車因素,主要是因為機車數量眾多,異動率大並考量機車投保強制險的複雜性、方便性及作業效率,機車強制車險僅分輕重型及1年及2年期保單,採行單一費率,沒有實施從人因素等加減費措施。

  但是汽車有從人因素,金管會表示,車主可以從加入強制車險後所有違規肇事紀錄作為日後計算等級的依據。

  金管會舉例,若車主第一次新投保或無承保記錄的被保險人,一律以第四級的係數1計算。此後,被保險人投保的當年度,都會依照前一年的的違規肇事記錄調整,若前一年沒有肇事記錄,投保當年的費率等級就可較前一年減一級,保費就可享受減費18%,若連續3年沒有肇事記錄,則可適用最低費率的第一等級,享受減費30%的優惠。

  如果前一年有肇事記錄的被保險人,理賠1次,投保費率會較前一年加3級、理賠2次加6級,最高加費可至第10級可以加費6成。
這裡澄清一個觀念,
出不出險跟隔年打不打折的說法

基本上..不能算是打折..
所謂的打折..應該是原價多少,但是我保險公司爲了促銷而優惠給你,
這才叫打折。
像某個保險公司曾經有過,線上投保,另外折200或投保金額再打9折..

實際上,每年從人的違規肇事紀錄等級都會調整,
除非是到頂的那兩種,
不然會隨著個人的違規肇事紀錄加減,再依個人的紀錄等級換算成係數
再加上年齡性別係數,再依你投保的額度與項目去算出來你投保的實際金額,

簡而言之,如果前一年沒有肇事,你的等級就會減一級,係數就會隨之降低,同樣的保額,
係數改變了,實際金額本來就應該降低,根本不是保險公司幫你打折,而是獎勵你去年乖乖開車的回饋..
如果去年有肇事,等級會加3,肇事兩次會加6..等級提升,對應的係數當然提高,保費會上漲許多,
甚至超過1,就是說,要付的錢,比從來沒有保險紀錄的人還要來的多,
有過案例,一次肇事,一樣的保額,費用將近是去年的兩倍..

如果肇事責任不在自己,自己又有保車體險,當然是自己先出險修車,
保車體險的用意就是避免跟對方求償跟肇事責任鑑定責任劃分的曠日費時,
先出險本來就是對的,
如果自己沒有責任,出險根本沒差,因為沒有理賠紀錄,所以等級不會往上加
如果自己有責任,業務擅自幫車主取消出險,
到時過了保險公司規定的出險期限,那自己修車不足額的部分以及賠償對方修車費用的部分,
保險公司不認帳了,要車主自己想辦法???

業務的作法根本就有問題,對於車險的部分不了解,又擅自替車主做決定,
熱心是肯定的,但做法是錯誤的。

責任係數
chuenjia wrote:
基本上..不能算是打折...(恕刪)

沒錯,所謂打折只是促銷話術,

因為車體險保額本來就會隨折舊而逐年降低,

所以保費本來就應該逐年遞減~

像我第一年乙式車體險保額是90萬,第二年保額剩不到70萬,

保額減少至少22%以上,但保費卻只有降18~20%,

說穿了,賠錢生意沒人做,保險公司精得跟猴一樣~
雖然小弟都說曾從事車險理賠,雖然離開也好一陣子了,但看來版上還是有些討論還是和實際不一樣,

那麼既然雜音這麼多,我們就秉持01的傳統…有圖有真相好了!

小弟特別調出自己最新的保單內容,即使已心知肚明,還是拿出來證明一下。

資料來源:明台產物保險公司保單,意見不同的不外乎以下二項…

一:己車的修復倒底有沒有折舊的問題?

第七條 修復費用理賠方式第一項第三款

必須更換之零件﹑配件概以新品為準,且不適用折舊比率分攤…。

它的但書是[除被保險汽車發生承保範圍…]



二:對方全責的代位求償,己車隔年保費適不適用無肇事減費?

第五條 自負額第二項

被保險汽車發生前項之毀滅損失,可完全歸責於確定之第三人者,本公司於取得代位權後,被保險人無須負擔自負額,且該次賠款記錄,不適用賠款加費之規定。


雖然這些條款大部份的公司都是大同小異,但也不排除有些公司的條款不是這樣,依民事自由的原則,只

要雙方合意,契約怎麼訂不違背公序良俗皆可。但如果您的保險公司和小弟投保的不一樣

您可以考慮何者對消費者最有利進而去投保囉!

以上拙見,若有錯誤之處,尚請各位先進不吝指出。
業務好心?
好吧 看來是只有少數"聰明人"看的到所謂的業務好心

我只看到
業務未知會被保險人
業務讓被保險人可能比預計的晚取回車
業務假裝這樣被保人可以明年不用增加保費(結果被專業的說破)

好心在哪?

jerry_liu426 wrote:
你是從事產險業務人員...(恕刪)

其實他就是那隻老虎啦...
還說別人三人成虎勒..
自己還不是亂虎爛一通...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