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樓主我的看法1. 寄發存證信函:代表您已經與對方取得聯絡!並告知此事實的發生。2. 先追回稅金扣款:以行動來證實,您有在追討被侵占的部份並要求反還。3. 讓第三方處理:讓業代,廠商去處理這個狀況。不管有沒有離職,都是他們內部出問題,理不應讓消費者蒙受不白的損失。4. 步入官司訴訟:只好請政府盡義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