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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 V 被撞啦!!


godjesus wrote:
主幹道優先這我懂

但是我是看到沒車才轉出來

對方的車起碼也60在飆

(警察說下雨天+摩托車~~不會有煞車痕)

所以她飆很快也是我的錯囉??

因為我要等他飆過去在轉出來??

那我應該會一輩子都在那的地方等轉彎吧


60撞上去你的鈑金不會看起來只是擦到
機車龍骨也會變形....
樓主好好照顧事主吧~~~~~~~~~~在法庭上~~~~~~~你是沒有辦法站的~只能蹲著
不管怎麼 先買水果去道歉最重要了
誰的責任比較大 大部的網友都已經告知了
想辦法解決事情比較重要 和解是一定要的 態度才是良方
CRAZY-ROACH wrote:
就算如此,你該負的責...(恕刪)


霸王條款...還在用!!

如果車子已經出巷口了....機車自認直行無敵....
所以呢?誰錯....還是車子要馬上退回巷子...而後方車子已經貼上來了...轉也撞..不走也撞..退倒也撞到後面

誰錯??...路小條也(開)騎快...路大條(開)騎更快.....

...霸王條款.....哪需要筆録...直行無敵....


直行車無敵...那還要紅緑燈..幹什麼用?
在國外,主幹道有絕對的優先權,他不會因為你出來就踩剎車,他會直接撞你,(國外才沒有甚麼因注意而未注意的怪法條)所以要抓的距離是對方不踩剎車的距離,你就知道要等多久了,比較大的路口等個4~5分鐘都有可能,很抱歉台灣現在的法規也是直行車優先,其次再來是主線支線之分.對方有沒有飆車,這是要提出證據的,單從事故現場照片判斷,樓主可能要付比較大的責任.


godjesus wrote:
主幹道優先這我懂



但是我是看到沒車才轉出來



對方的車起碼也60在飆



(警察說下雨天+摩托車~~不會有煞車痕)



所以她飆很快也是我的錯囉??



因為我要等他飆過去在轉出來??



那我應該會一輩子都在那的地方等轉彎吧
...(恕刪)

danny1943 wrote:
在國外,主幹道有絕對...(恕刪)

becuz 無知 所以上01取暖 . 還不快點賠錢了事 +改文

陳宗瑋 wrote:
霸王條款...還在用...(恕刪)

唉~~~
同學~~
希望你行車平安!!

也希望你等等不會被砲悼~~

還有....直行無敵跟紅綠燈無關~~
且~行人穿越道行人無敵~也跟紅綠燈無關!!
樓主
首先呢!我只能跟你說 這個案子送到交通裁決所
你的肇事責任比會比機車還高 沒有其他原因 就是因為你的車在轉彎
為什麼我知道 因為我曾經騎車在小巷子準備左轉"停"在路中間被一台機車從我左前方以高速撞上
我完全沒事 車殼破掉而已 因為我看他撞上來 我機車沒有"R"檔不能巴庫閃他 所以我把煞車拉緊了
他就像是撞到一個石頭一樣整個人仆街倒了下去~然後躺在地上哇哇叫...檢查結果就也只有皮外傷...
當時他時速差不多有60左右吧! 那時候因為他迷路一直在看路牌 根本沒看到我的車在車道中間等他經過
所以我就很"倒楣的"賠了他4萬8千...那時候我還記得他收錢的時候 露出那個貪財卻又不好意思的笑容
但是判賠的結果是經過"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的結果 我的肇事責任比較大 所以要賠他
就因為他騎車不看路 就因為他超速 就因為我要左轉而他直行 所以台灣的法律是保護法條上規範要保護的人
你再怎樣覺得自己委屈 到最後你也只能賠錢 不然他如果有去就醫開驗傷單 告你過失傷害...那就是賭一把了!
找個好律師吧! 這是個人經驗 我那時候也很生氣 也很難嚥下這口氣 但是...無奈

BTW: 你不能舉證他超速 所以你"口頭"說他時速很快 這個不一定會被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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