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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san元隆汽車-楊梅營業所 不肖業代 陳雅玲 偽造文書 盜用客戶私章


Tom_Deng wrote:
其實
你要考慮一件事情
偽造文書的成立在於
保險公司告你詐欺
事實上,保險公司告你詐欺是一定成立的,因為你已經認罪
這時候如果業務偽造文書證據不足不起訴
後果是甚麼你應該先想想



這位大大~

你的推理邏輯和立基點有點奇怪~但我能理解,
畢竟你不是當事者,可能也沒有把小妹敘述的文章好好的去看完,
我相信如果你有好好看完, 應當就不會這樣說了。

你可能需要先判斷一下,
是誰該認罪?誰有認罪?大大你可能要先搞清楚對象。

小妹在文章開頭就說了,
若有不實
歡迎車廠及業代提出訴訟,當然也包含保險公司。



KASA526 wrote:
是的, 實務操作面確實是如此~真的很殘酷~
法律上的公平正義是取決於你如何舉證
小妹也是出庭之後才知道真的不是我想像。
但事實就是事實,沒有的事不會因謊言而變成事實。


在民事也不能求償到什麼,那又如何???
小妹只想讓做錯事的人知道, 很多事情不是她說了算~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被你們呼嚨呼嚨置之不理就過去~然後繼續為所欲為。

所有人都可以給妳騙過去,但妳騙不了你自己,
整件事到底是誰貪、起源於誰,心照不宣。
不要再說什麼是客戶的福利權益的~違法的事情就是違法!!

更可惡的是,車廠上上下下,連苗栗總公司都不願意重視這件事情


在我收到不起訴處份書的時候~~我感到很灰心,
台灣司法, 說真的, 這次續偵我已經不敢抱太大期望。
如同A大所說, 就算最後失敗了。但至少努力過了。

E大一直說我沒有證據???
畢竟現在檢察官還在還在偵查中,我能公開的資料有限。

做錯事情就認錯,責起該責的責任。
百密總有一疏,不要以為所有事情都包裝好了,公司也挺,就胡說八道。
被證據打臉還要硬拗,最後拗不過來的時候才說時間太久記不清楚了~

最後不管結果如何,告輸還是告贏~
我都會公開所有手邊所有資料,讓大家一起公開檢視(小妹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明明說檢察官不起訴, 現在又說偵查不公開

都不起訴了,妳po上來的意義是? 公審該業代?

whatever makes you happy!



我只知道妳很有可能被反告 誣告&妨害名譽

追求公理正義不是像妳這樣的, 妳的行為不過是想汙名化 公審該業代

連檢察官都打槍你所謂的證據, 罪證不足 不起訴了, 妳還在"網路上"窮追猛打的目的是?

po在01就會伸張妳所謂的正義?



現在反倒是該業代告妳妨害名譽 妳被起訴的可能性比較大


勸妳一句, 沒意義的事少做 不要惹得一身腥



2015年4月的事, 都快過2年了 換來一份 不起訴處分書, 妳確定還要窮追猛打下去?

KASA526 wrote:
這位大大~你的推理...(恕刪)


道德是一回事

法律又是另一回事

上次不起訴你還沒學乖嗎?

偽造文書的前提是,保險公司認定詐保

保險公司一但認定詐保,告的一定是你,因為你才是要保人

保險公司告你,你去告業務偽造文書,你是善意第三者

這個案子才走得動

問題是好處沒有,風險全你擔

好意提醒你而已
感覺樓歪了,自己的保單被竄改,最後還要被告?

建議樓主直接爆料給蘋果吧!藉由媒體力量會快速很多,同時也能諮詢到很多方法,

來01是告知大家有這種沒有良心的業代,但相對的這邊也充滿業代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這招,有沒有用過就...

~yucheng~ wrote:
感覺樓歪了,自己的...(恕刪)


樓沒歪

是心歪了而已

冷靜下來想一想

是要為了

為了幾千塊的保費去賭自己會不會被告

還是冷靜下來去面對整件事情

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已經是一個很好的訊號了

說實在的,我也找不到萬一樓主被保險公司告能全身而退的點

有時候在01上面幫忙喊燒很容易

但是設身處地想想

換作是你,贏了沒好處,輸了一身騷,就只為了一口氣,這樣好不好


easyflight wrote:
明明說檢察官不起訴, 現在又說偵查不公開
都不起訴了,妳po上來的意義是? 公審該業代?
whatever makes you happy!
我只知道妳很有可能被反告 誣告&妨害名譽
追求公理正義不是像妳這樣的, 妳的行為不過是想汙名化 公審該業代
連檢察官都打槍你所謂的證據, 罪證不足 不起訴了, 妳還在"網路上"窮追猛打的目的是?
po在01就會伸張妳所謂的正義?
現在反倒是該業代告妳妨害名譽 妳被起訴的可能性比較大
勸妳一句, 沒意義的事少做 不要惹得一身腥
2015年4月的事, 都快過2年了 換來一份 不起訴處分書, 妳確定還要窮追猛打下去?



對懂一點法律常識&實務操作面的E大您來說,
應該想的是︰檢察官不起訴後又為何可以繼續偵查呢?


讓小妹截取聲請再議法條內文給您參考︰

聲請再議的理由主要是針對檢察官在偵查程序中調查證據有何不當、缺失、調查不詳盡等違背備證據法則、論理法則的情形加以質疑......
若上級檢察長認為再議有理由,且偵查未完備者,發回原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續行偵查。
Tom_Deng wrote:
樓沒歪
是心歪了而已
冷靜下來想一想
是要為了
為了幾千塊的保費去賭自己會不會被告
還是冷靜下來去面對整件事情
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已經是一個很好的訊號了
說實在的,我也找不到萬一樓主被保險公司告能全身而退的點
有時候在01上面幫忙喊燒很容易
但是設身處地想想
換作是你,贏了沒好處,輸了一身騷,就只為了一口氣,這樣好不好



關於T大您說的〝上次不起訴你還沒學乖嗎?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已經是一個很好的訊號了〞
可參考我回覆E大的內文喔!

目前聲請再議已發回原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續行偵查中!
所以站在中間立場的您看來,不是也是一個很好的訊號嗎?
KASA526 wrote:
對懂一點法律常識&...(恕刪)


你又沒講有 聲請再議

總之, 妳高興就好


我不過是個鄉民等著看笑話, 看是妳的笑話 還是該業代的笑話


連起訴都還沒 再議而已 不用一付打臉鄉民的姿態.





看到"小妹"妳為了這芝麻綠豆大的案件 兩年還搞不完 這我也是醉了



也不用極力撇清 說自己沒起貪念 都是該業代的私人行為, 妳沒起心動念 沒把車開去 人家會有機會辦出險?

不是出險 不增加保費 業代送妳兩萬, 不是有起貪念 會相信這種鬼話?
<妳都會計算車體險依係數比例遞減了 不要跟我說車險這一塊妳是門外漢>

(承認沒什麼, 畢竟錯的還是該業代. 但看妳一直撇清自己的意圖 然後彷彿追求世界大同的態度, 令我覺得蠻有趣的)




總之 祝妳最終能得到妳所謂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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