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

[心得] 停車票卡遺失懲罰性繳款之申訴


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一個重點
合不合理是討論的重點嗎
不要弄丟就不會被罰
不要違規就不會收罰單
如果真的自己錯了
我就是認了給錢
難道去申訴罰款太高會有用
前面提到了
跳過申訴去提告看看
看會不會改變所有的規定
統一變成法律


合不合理是版主的重點,所以版主才會找上消保單位
所以當然是"此議題"的重點

至於,是不是"此版"的討論重點? 那看你覺得是不是啦,自由意志

開版樓主並不反對弄丟要罰,只是覺得罰太重去申訴
人家都循理性的正常管道
廠商單位也去了
消保主管機關也給廠商表示意見的空間
廠商也表示接受

這就是很單純的消費糾紛,兩造都同意,不要無限上綱了....

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超喜歡您的發言
這才是道理
消費者權益的無限上綱
好像萬事都要以消費者為重
難怪很多事窒礙難行


呵呵! 消費者的權益不知上綱...那就是廠商訂的是決定

單是消費市場及經濟學原理都不是這樣告訴我們的..

如果是上世紀中葉可能是這樣廠商決定任何事情

不過各種工安、消費議題、女性權力抬頭.....種種種歷史顯示

要爭取才會有不同的結果

不爭取就不會有改變


做為一個偽知識分子,實在看不出開版樓主的行為有什麼問題.....
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您說到最正確的觀點了
太民主就導致萬事都要求公平合理
循環回來
企業不會有該有的獲利
受害的又是誰
服務有價
人工有價
才會有好的收入
台灣停滯不前不是沒有道理的


這個叫做滑坡謬誤...

因為A,所以B,所以C,然後D.......

很簡單就可以破題了


我也可以換言之說,因為消費者爭取,所以廠商改變調整"消費者認定的不合理",消費者滿意,消費更多,廠商收益更多,營收更好,員工福利更好,社會經濟成長,everybody happy!

滑坡謬誤超簡單....

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來說說日本停車日夲在...(恕刪)


你是去警察局繳的
所以是"法律規定",超過時間視為違規停車

今天樓主是被"私刑"罰的,有與法令牴觸之餘當然要申訴
台灣對於消費者的保護明顯不足

Johnny_depp wrote:
呵呵! 消費者的權益不知上綱...那就是廠商訂的是決定
單是消費市場及經濟學原理都不是這樣告訴我們的..
如果是上世紀中葉可能是這樣廠商決定任何事情
不過各種工安、消費議題、女性權力抬頭.....種種種歷史顯示
要爭取才會有不同的結果
不爭取就不會有改變
做為一個偽知識分子,實在看不出開版樓主的行為有什麼問題.....


如果每次消費的契約內容都不願意看清楚,為自己的決定去負責的話,

總有一天會出大問題。

在自由經濟市場,沒有人強迫我們去消費,消費之前就應該了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而不是發生應付的義務關係時才來處理這段。

消保官是保護消費者沒有錯,但並不是無限上綱的去保護消費者的每一筆正常不違法的消費,

你不能夠說廠商沒有去做退讓的動作,但不是每次廠商都應該要為消費者去退讓,

白紙黑字寫明的具體條件,違反契約內容,本來就應該要去支付違約金,

這也是履約的項目之一不是嗎?

站在樓主的立場,為自己說情無可厚非,但站在契約的角度,權利義務關係最好看清楚。

cooldu13 wrote:
白紙黑字寫明的具體條件,違反契約內容,本來就應該要去支付違約金...(恕刪)




兄台,雖然契約本"自由"原則

但是,還是要合乎"比例"原則

咱們是法治國家/憲法/法律/規章/條例/契約/...

咱們是:大陸法系,講法條....法律條文,違反憲法..仍是無效的...

民主國家,還講求"救濟",申訴....

...

總歸一句:不是...咱想怎麼訂契約,就可怎麼訂....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訂500、訂1200都有廠家敢訂出來了,我覺得100合理,又有什麼好說不出口的呢?
紅夾子 wrote:
100元合理...當...(恕刪)
我不認同他的契約內容,所以走法律允許的管道去調解,廠方也願意接受,這樣不是我為自己行為負責嗎?又不是契約內容由廠長訂了之後,就一定成立。否則吃到飽沒吃完罰300,怎麼會也被申訴的呢?
cooldu13 wrote:
如果每次消費的契約內...(恕刪)
講到一個大家沒注意到的點
契約如果不合理
在停進去之前就看到
牌子上有寫要罰500元
為什麼還要停進去
是本來就打算不遵守
然後如果出了事就打算申訴嗎
這可不是負責任的行為

如果今天的狀況是
樓主路過該停車場
看到認為不合理的訂價
然後去了解之後
也著實是這樣罰款
然後
去提出所謂申訴或告訴
這我個人很贊同
畢竟是爭取消費者權益
但明明中文看的清清楚楚
不願意接受
又何必停進去呢
如果真的那麼不合理
怎麼不見相關單位開單告發
廠商息事寧人和解
可不表示走法律會有一樣的結果
法律保護勤勉人
不保護睡眠人
為了捍衛自身權益
能不怕麻煩挺身而出
給你一個讚
  • 2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