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一個重點
合不合理是討論的重點嗎
不要弄丟就不會被罰
不要違規就不會收罰單
如果真的自己錯了
我就是認了給錢
難道去申訴罰款太高會有用
前面提到了
跳過申訴去提告看看
看會不會改變所有的規定
統一變成法律
合不合理是版主的重點,所以版主才會找上消保單位
所以當然是"此議題"的重點
至於,是不是"此版"的討論重點? 那看你覺得是不是啦,自由意志
開版樓主並不反對弄丟要罰,只是覺得罰太重去申訴
人家都循理性的正常管道
廠商單位也去了
消保主管機關也給廠商表示意見的空間
廠商也表示接受
這就是很單純的消費糾紛,兩造都同意,不要無限上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