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最慘的是那個駕駛員吧
好好的執行勤務卻遇上這樣的事情
於法 應該是業務過失之類的罪責
於情 應該是內心的譴責
但是看到新聞畫面中
孩子的父母一直強調 沒有煞車痕
請問這件事情於法於情
有何幫助呢
救護車上還有行車紀錄器 一切都有依據
可不是先喊先贏 也不是大聲的贏
畢竟目前小朋友還在治療 希望一切可以好轉
至少 可以學為教訓
不論是男童 駕駛員 或是我們
某年除夕的前一天
我開車行經和平東路師大
那裡是單向四線道的馬路
我開在最內線紅燈變綠燈起步加速
過了路口我的右前方是一台公車
突然公車減速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等我車頭超過公車時
有一位約5歲的小朋友騎者帶輔助輪的腳踏車出現在我車頭約5公尺的地方
現在我知道公車為什麼減速,因為那位小朋友正騎者單車橫越和平東路
因為公車檔住我右方視線等我看到他時他就在我車頭前
我只能緊急煞車直覺應該煞不住我就把車頭往中央分隔頭開上去
整個右前輪就這樣撞上分隔島但左車頭還是撞上那位小孩
最後小孩3天後出院人沒事
我買了水果禮盒去探望他
他父母沒追究算我賺到
我車子修了7,8萬
沒錯
我撞到他是內側道
那裡沒紅綠燈(因為我剛過)
沒斑馬線
中央有分隔島有行道樹
他父母在家讓5歲小朋友自己騎車在馬路上趴趴走
就騎到內側道
他不是跟我同向騎
他是橫越整個馬路騎斜的
就這樣還好他沒事
我自己糊牛屎修了7,8萬
唉
以前有這種父母現在一樣有這種父母
親身經歷
對了我被吊扣駕照三個月
台北/ Steve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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