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lersony wrote:
不過很可惜的...國稅局目前就是這麽白痴! 政府官員目前就是這麽貪!
於產製出廠或進口時,按銷售價格或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捐後課徵
看來...2.5以上車款都會在徵收範圍內,通勤實用性汽車等同奢侈品...
最近死刑處決數名後,重視人權的歐盟已有人提案考慮取消台灣入歐免簽證...
說實話,連台灣處死重刑罪犯這種與歐洲人民無切身相關的議題,他們都要大動作的干涉了..(恕刪)
政府官員是白痴到只看法規,怕違法,怕得罪有權有勢的人,才不敢做應做的事!
現在的"汽車貨物稅"就是依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捐後課徵,
所以,和我之前講的從貨物稅加乘較穩合!
完稅價格(DPV)=離岸價格(FOB)+運費(F)+保險費(I)+應加費用 一 應減費用
進口稅=完稅價格(DPV)X 關稅稅率
貨物稅=(完稅價格+進口稅)X貨物稅率
http://www.e-ta.com.tw/information-04.htm
2.5以上汽車貨物稅是30%,營業稅5%,車商利潤+產銷成本+保固算15%好了!
零售500萬的車/1.3貨物稅/1.05營業稅/產銷成本1.15= 完稅價格+進口稅大約 318萬
所以,大約要零售價500萬左右的車,才有可能被課到10%奢侈稅。
若零售價超過500萬,卻還沒被課到奢侈稅,就代表車商賺太多了!
以汽車品牌而言,大多人看到的雙B零售價都在500萬以內,
大概要 保時捷、雙B、積架這些品牌約4.5以上,零售價在500萬以上,才較可能被課到奢侈稅。
歐洲某些國家,是率先廢除死刑,所以某些國家的某些人才會宣揚廢死刑的理念,
給你看一下舊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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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議員 HEIDI HAUTALA 女士, 歐洲議會人權委員會主席及歐洲議會議員 LAIMA ANDRIKIENE 博士,歐洲議會人權委員會副主席
針對台灣恢復死刑執行聲明稿 布魯塞爾, 2010年5月4日
做為歐洲議會人權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對於台灣當局槍決四名死刑犯張俊宏、張文蔚、洪晨耀及柯世銘,我們感到深度遺憾及震驚。I
這個令人遺憾的動作發生在暫停執行死刑的五十二個月後,由現任法務部長曾勇夫因簽署執行令而打破。台灣官員包含法務部長曾勇夫都曾數次重申他們繼續針對死刑憲法解釋的決心,且為四十四名死刑犯盡一切手段來防止匆促的處決,我們現在可以看到這些保證並沒有被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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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5月4日歐盟某些人對台灣的死刑表示"遺憾"了,去年底歐盟卻開放台灣免簽。
要不要台灣"推動死刑"的團體,也把這個拿來做文章?
台灣在去年執行死刑後,歐盟在去年底就讓台灣免簽證了! YA! 應該多斃了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