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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 V 被撞啦!!


godjesus wrote:
從發生到現在其實我已...(恕刪)


真的有時候多等兩秒再做一次確定是可以確保安全的

因為開車有時候就是會發生這種"鬼遮眼"的事

明明就沒看到怎麼一往前開就出現一個離這麼近的車 然後撞上來

那都只是一時間沒有注意到這台機車 以為沒車所以才會發生

但是回頭過來想 機車也不可能是近距離騎出來就60以上煞不住撞上來

應該早就在線上了 只是沒看到他而已 所以才會說 鬼遮眼 不是真的被鬼遮眼是沒注意到沒看到而已

他會這麼近才煞不住也因為大部份汽車會讓機車先過 預設立場是你會停著讓他過所以他沒在遠處減速

你衝出來他才知道要煞車當然煞不住 意外就是這樣發生 因為他一定以為你有看到他 你一開始也有停著注意左右來車所以他當然不會減速以為你有看到他要讓他過

人沒事就好 賠錢有保險 合解的ok可以看心意包個小紅包衝衝喜就好了




duke501 wrote:
真的有時候多等兩秒再...(恕刪)


贊同你的說法,這樣的情況下一般來講機車騎士應該是有看到你

也以為你有看到她,所以她不會在遠處就減速,結果她接近之後

才發現你沒要讓她,這時她才減速... 然後就撞到了..

因為我一般騎機車, 看到巷道有車要彎 我也都只會稍稍減速

就是怕轉彎車輛沒看到我 一股腦的衝出來轉彎...

就是多注意吧...花錢消災 , 錢能解決的 都是小事 當買個經驗..
老實說,現在的行車條件更嚴苛了:為了降低風阻設計而變得粗壯的A柱、跟墨鏡沒兩樣的隔熱紙、如果再加上有加裝晴雨窗的話,老實說,兩側眼尾的視野真的是被擋得差不多了。其實大多的情形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相信樓主這次應該也得到教訓了。
老實說,就算對方的的時速有60KM/HR,你仔細換算一下,三秒鐘就能『飆』過50公尺了哩!而這50公尺,對大部分心急的駕駛者代表著什麼意義?代表著:還夠遠,我應該轉得過去的。但往往就是因為這種心態,事故就發生了......
管他主幹道車是5km/hr 或是 500km/hr,支線就是要讓主線。如果連這基本的道路規則的不懂,駕照應該回去重考。

"沒看到"是最爛的藉口,如果今天是沒看到火車開過來,還有機會問此種明知故問的問題嗎???

主幹道沒有義務要因為支線有車出來就煞車減速,支線絕對有義務要停看再行...
先不要講誰對誰錯 這你是車主 你一定說自己對

很明顯的對方摔車 身體有受傷
你車子輕傷 人不可能有事

對方告你過失傷害...好啦 就算他要全賠你的車...最多2萬打死 像我機車有財損的 我還一毛都不用出
你就算上法院打死不賠 最後被判刑 易科罰金大概也是要送政府個8~9萬 還要背個前科

對方開10萬內 早早合解比較實在
對方有傷 你穩輸 不用講 一點贏面都沒有

上面是勸你認輸和解...


再來講認真的 你轉彎車被直行車撞 ...
你最少要吃8成以上的錯 就算上裁解也一樣
而且對方會撞上...?我不認為你有減速確定路口才過
因為有確定路口情況 就三種情況
1. 對方很慢很遠 你順利的過了 2.對方很快 你不讓所以撞 3.對方不快 但你沒看直接轉 對方來不及煞所以撞

現在看起來就是2 or 3 錯就是在你 樓主就吞了吧 取暖沒用的
大家都講完了................
那.....那......那.......
我幫樓主幹一下路口沒有凸面鏡可以看好了..........
樓主肇責比較大喔...

坦白說 您這種狀況 您應該是車頭推太出來...
您當下覺得這台摩托車一定會煞車讓您
所以您才會開出來...
但是想不到對方煞車沒有想像中的利...
所以撞上了...

如果真的到了調解委員會...
您不是七大概也是八了...
對方可能是二或三的責任...
想辦法跟對方和解吧~~

有些版友口氣相當凌厲...
我倒是覺得沒必要
發生這種事 兩造都不開心
又何必再增添樓主的心理壓力呢~?
很明顯你錯阿

還用講什麼嗎??

一堆人從巷道出來都不用注意路況的??

乖乖賠吧~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這點常識你該不會沒有吧
再鐺下去是要逼他把車給賣了,然後一輩子改當公車捷運族??嗯~~~~也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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