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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賴原廠卻遭詐欺取財[事件已落幕]

htlee wrote:
如果真是廠商已承認第一次收了錢未維修,然後第二次報修又未主動認錯,等於是再犯,怎麼還那麼多人認為勝訴機率低?? 事證明確到這樣都不打官司,台灣消費者乾脆全部舉旗投降好了...(恕刪)


會說出息事寧人或是不會勝訴或是賠償金額根本無法等同或大於新車的
基本上即有可能是業代或是TOYOTA的相關人員
也就是俗稱的工讀生&保皇派&消毒員
要不然一般消費者怎麼可能去支持業者,這很難讓人苟同
說難聽點就是非常樂意帶者大把鈔票去被業者坑的傻子
嵐夜 wrote:
會說出息事寧人或是不...(恕刪)


感謝嵐夜大大這麼詳細的解說
讓小弟知道有這麼多的分類
((( 工讀生&保皇派&消毒員 )))

支持樓主採取強硬態度
沒記錯的話在美國或是其他先進國家
公司企業出問題的話.賠償的金額都是幾億.幾十億
有誰敢亂來.出一次麻煩那個代價可是會讓公司破產的

平鎮廠呀 ....

修過一次防水膠條 ....

說老化換掉-結果還是一樣-會翹起來 = ="

從此不在該廠維護-都跑去中壢或陽梅廠嚕
小黑B E90 LCI 330I >>>> 小灰W Focus Wagon
以我之前跟桃苗周旋的結果,最後權則是由 080的和泰汽車客服北區黃擔當<一個晚娘面孔的胖老小姐>負責,也就是我的case是收回給和泰車,而跟桃苗沒有關係了.......080的態度真的很差,一點同理心都沒有,還歡迎我去告官,桃苗總經銷的客服小姐倒是標準的白臉,客氣的咧.....新車三天就出問題,我又沒要求換一台新車給我,只要求“解決及修復“我車子的問題,修一年修不好就算了,還給我臉色看!浪費時間又找氣受,真是夠了!原po一定要狠一點,給和泰一個大大的教訓!cost down ,down的太超過了!怎麼對得起要買“豐田神話“的廣大車主!
嵐夜 wrote:


會說出息事寧人或是不會勝訴或是賠償金額根本無法等同或大於新車的
基本上即有可能是業代或是TOYOTA的相關人員
也就是俗稱的工讀生&保皇派&消毒員




其實 汽車版裡這類的人本來就居多數了
只是有些人隱藏的很好
有些人一眼就看穿
這樣的差別而已
不然 以本案車廠這樣惡行重大
又證據確鑿(有嗎??!!我覺得有耶 不過我非法律專業人士)
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不懲罰車廠
除非是利害相關人士...........




另外 真的很不希望看到樓主高高舉起
然後 又私下跟車廠和解
白白浪費網路資源與網友的熱情
結果 只是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賠償
這件事 我希望看到的是
有人必須下台負責
甚至 刑事責任必須追究
這樣 對消費者才是有利的
也才是網路資源的正確用途
不準捏我的下巴
整篇文章我看到兩個
"羞恥心不在!"
bacchuss wrote:
2009-08-19 09:41 by bacchuss
本人車輛為TOYOTA03年CAMRY一向在原廠保養,08年1月行駛里程數15萬餘公里因引擎漏油漏水問題回原廠維修,經技師判定因單顆散熱風扇故障引起引擎過熱所致,必須大修引擎修理費用當時支付52,440元。

【原廠廠長並告知TOYOTA車主在每天開車前應確認散熱風扇正常運作,車輛方可駕駛】 天大笑話第一則!

今年(09)7月13日又因引擎漏油漏水回原廠維修,這中間車輛行駛約4萬公里均依里程規定回原廠保養4次。期間本人有發現輕微漏機油現象原以為是TOYOTA引擎大修後的正常現象。

7月14日(第一時間)原廠對本車此次維修開出估價單總費用為144,478元;估價單並備註車主負擔60%原廠負擔40%車主60%為86,687元;並可扣除去年1月已支付維修費用52,440元僅須支付34,247元。
天大笑話第二則!如下圖



本人認為TOYOTA車輛引擎大修後只行駛4萬公里再次掛掉必定不單純。
7月16日邀請專業修車技師入廠查看車輛故障情形,並要求出示去年1月本車維修工作傳票及付款明細;經發現並確認有部份項目當時已支付費用但並未施作維修,並有多項維修瑕疵導致今日的再次故障。如下圖


當天現場共有5人(本人、廠外技師、法律代表、TOYOTA保修廠廠長、接待專員)本人並當場告知廠長及專員已拆解的引擎為刑事(詐欺取財罪)之證物請勿移動(動手腳)並拍照存證。

7月18日經廠長通知到廠商談和解;本人再次查看已拆解的引擎發現已被移動(動手腳);


當場本人電扣7月16日在場的所有人到廠,並確認已被動過手腳廠長當下也承認。本人再次拍照片存證。

7月18日廠長提出的和解書內容為基於本人為忠誠顧客(有定期回原廠保養)所以特別提供此次維修優惠內容如下: 『天大笑話第三則!』如下圖

一、 免費更換汽缸蓋汽缸體半總成(引擎本體)等等費用全免(144478元)
二、 此次維修項目於維修交車日延長保證期為兩年或四萬公里先到為主
三、 維修後並免費提供兩次免費保養………
四、 ………
五、 乙方不得以上述事由對甲方作任何不利之陳述及其他延伸述求

本人認為豐田的誠意不足以彌補本人對原廠信賴感的幻滅及精神物質的損失
7月27日桃苗豐田掛號信要求車主將已被拆解零件的車輛取回(非駛回)天大笑話第四則!


同是TOYOTA的車主請注意如果回到「TOYOTA」保修廠請勿異議,否則有可能被要求已被拆解出心臟、肝膽、肺、腸胃器官的大體自行取回。修車廠不是汽車醫院嗎?

本事件已申訴消保官,近期將招開協調會,後續情況待協調中!

部充說明部分請移駕至18樓,謝謝大家關心!
140樓給各位網友的綜合回覆...(恕刪)


老習慣,先幫忙保存還有圖片再我電腦中隨時可以重出江湖
一個企業的形象價值是多少

一百?兩百?或是無價

如果這樣的事上了新聞.報紙

那損失的又是多少

原廠應該拿出更大的誠意來解決

這只是單一事件.還是常有的事???????????
建議找apple日報幫忙push一下

效果應該會很好 板大加油啦
希望最後不會像某B版 補習班老師的案子

取暖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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