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也即將開始對隔熱紙進行檢測查驗了!這些愛把汽車玻璃貼的烏漆抹黑危險駕駛的人,早點去把隔熱紙撕掉吧!交通部書函發文日期:106年6月15日為維護車輛行車安全,(安全玻璃)檢測基準項目對於車輛玻璃之可見光透過率試驗,已明訂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前出廠之新車,前檔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不得低於75%,前擋風玻璃之玻璃窗不得低於70%,自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起新出廠之新車,前檔風玻璃或前檔風玻璃以外之玻璃窗可見光透過率不得低於70%。為因應民眾有另於車窗黏貼隔熱紙或不透明反光紙情事,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定期檢驗、臨時檢驗或稽查,如發現民眾之車輛擋風玻璃有違規使用情事,將判定檢驗不合格,並依同規則第46條規定,責令於一個月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惟該等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吊扣其牌照,以維護交通安全。函送交通部公路總局(依說明辦理)(圖片來源:本人信函)
Cloudy Shiau wrote:那更好看看政府有沒...(恕刪) 在“印度“的汽車玻璃,1989年起,透光率也有前窗70%,側窗50%的規範,曾經因為有權貴及高級政府官員享有特權,未遵守汽車透光率規範,考量交通安全因素,爭取一切措施來防範交通事故,最終在2012年時,由最高法院裁定應平等禁止使用暗色隔熱紙,並強制執行拆除所有違規車輛的隔熱紙。反觀台灣……唉<新聞出處>Tinted glass row: Common man fined, BMC bosses go scot-free(圖片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