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天寶 wrote:
1.這裡的停車場雖然或可能有月票使用者,但月租者肯定沒有固定的停車位,只要有空位就可以停的,因此
這些持有殘障證的車主,更不可能與其他殘障者一起約定分享車位。
daijobu2013 wrote:
我認為你沒有從頭看到尾,就不要貼照片放炮
太多種情況是你無法想像的
前面有人說了,可能先有兩台車已經開走了
我舉一個例子,萬一這三台都是機場殘障員工呢
它們因為殘障車位不夠,大家事先說好,如果誰先進就靠邊一點
讓兩個車位可以擠三台,大家都有利
僅僅一張照片
就武斷把人祖宗八代都炮到翻
憑什麼?
你的假設,樓主已經替你說明了.
針對您的舉例,小弟有一些看法.
樓主說了,佔用車位的是機場員工.
一個對外開放的公共停車場,
其中兩個殘障停車格並不是私人財產,
難道可以由得機場員工據為己用,私底下自行協商特定的停車方式
,專供特定三人停車使用嗎?
"大家事先說好", "大家都有利"?
誰是"大家"呢? 以您所舉的例子來說,
這三位把公共停車格私底下做特別處置,讓別人無法使用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