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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胎停路邊被追撞,對方要求一千萬賠償金

基本上台灣的法官其實很仁慈的 不會一昧站在被害人家屬那邊 除非對方身分特殊(政商名流,慈善家,藝術家......)不然大家都希望大事化小,其實處理交通事故找律師打官司在我眼裡只是多花錢而已 不如省起來賠給家屬還比較實在,現在貨運公司一定會有第三責任險 隨便加強制險起來隨便也300萬起跳 當初的400萬不是只差臨門一腳嗎?家屬不可能無淵無固提高價錢太多的,我猜想貴公司本來真的一毛錢也不出 從頭到尾都推給保險處理 而惹惱家屬 而法官也看不出你們的誠意所以導致官司拖延 以我的經驗來看 如果沒特殊身分 給法官判的話 會在380~450之間
呼影 wrote:
基本上台灣的法官其實...(恕刪)

公司這邊一開始就很有誠意處理,本來要以400萬左右和解,但第二次開庭對方又拉高金額,才會一直無法和解
一千萬擺明就是敲你
無掛牌撞違停兩個都有問題
耍婊不給你上香就不要去
說穿了只是要錢
放著給法院判吧
越處理事情會變得越複雜
公司不會再新設一個公司名

舊公司名作帳作到負債

之後你懂得

硬要敲詐的家屬 我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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