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cake wrote:復健要持續,內人也...(恕刪) 那個如果不介意其實可以給你一個想法我待過某聯醫行政工作5年西門町那邊的中醫門診是可以合併西醫共同治療因該地方醫生是持有雙執照(中、西醫)會好的速度較快中醫固本西醫求準再來就是精神科不要以為去是神經病而是腦部情緒低落是影響全身性發展包含發炎及萎縮所以精神科可以給予一些放鬆壓力的藥物去加強復元加油!!
在肇事者有過失,且對方求償金額在保額內的前提下:肇事者通常會讓保險公司處理,刑責要承擔,6個月以下,檢察官依職權可處份易科罰金。一般的上班族,在保額足額下,會要求保險公司處理,但保險公司只賠他想賠的金額,若跟被害人的要求有金額的落差。會以法院判決金額作為理賠。保險契約的條款很清楚。有時肇事者不是不願意不賠,而是保險公司就是認為,被害人要求多出的部份,要嘛法院判決,要嘛肇事者自行支付差額給被害人。民法目前並無整懲罰性條款,除了精神賠償較難衡量外,其餘索賠都有依據,建議樓主應直接民刑事一併告,雖然刑附民可省審判費,對方100%責任,樓主就只是先墊審判費,可節省打官司時間。
DR嵐 wrote:唉感覺得出來字字都...(恕刪) 我是提告業務過失傷害的,對方是業務拜訪客戶途中,然而因為個資法我並不知道她服務的公司雖然能夠告重傷害,但是與律師商討後可能很難成立,普通過失傷害比較容易成立至於您建議的B群,我也持續有服用,就不知道能夠恢復到什麼程度一個月看醫生復健就16天了,只期望能夠快點復原再回職場工作也祝福您早日康復
用傘當拐杖 wrote:我是提告業務過失傷...(恕刪) 恩恩感謝分享我也是覺得在實務上重傷害部分實在有點難達標畢竟重傷害屬於無法癒合之可能總之增加了期刑,賠償金額卻不大影響只能看運氣了B群跟B12印象是不一樣毫克數差10-100倍喔所以要指定去找B12一起加油!!
DR嵐 wrote:有的目前就是等待傳...(恕刪) 印象中,刑附民只能請求人身傷害的賠償,曾看過有民庭法官不受理財損的請求,也就是財損是駁回的。你的財損也不少金額,付審判費打民事會比較好。我之前一位同事,被撞後2個月無法上班,復建近一年,有自費換膝關節,這部份金額就10多萬,保險公司不想理賠,和解無共識,也是打官司爭取自已的權益,後來法院判賠1百多萬,足足比和解開的價碼,多了50萬。
derwei wrote:印象中,刑附民只能...(恕刪) 基本上我現在財損加一加頂多4萬。在加薪資7萬也列入人+精損才是高額的問題及賠償都拿到重大傷病證明我都無言了加上他沒心來談拖字訣所以會怎判我也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