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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和解失敗,保險公司賠部份

derwei wrote:
想請問車禍賠償,對方...(恕刪)


我真心建議你去保險公司找承辦跟他們主管出來談
不行當場在他們面前直接080,或找媒體記者
承辦很明顯不想全賠,每位承辦有一定的理賠金額,額度超過會訂
45萬不可能不付,你有第三人責任且財損50萬,確實可以全賠的

雖然住院八天(復健期3個月),45萬確實有待商榷
但這承辦真的很奇怪...
個人建議先進申訴流程吧
理賠很雕,有憑有據不誇張的話又100%肇責。
擺明就是等法院判,有機會把金額降低,但樓主人較麻煩了
太多頁了看不完

想問個問題

請問你是不是酒駕

去骨香蕉 wrote:
太多頁了看不完 ...(恕刪)


沒酒駕,警察有酒測。

酒駕的話,保險公司賠完後,會向我索賠。

derwei wrote:
想請問車禍賠償,對...(恕刪)


"精神賠償3個月的薪資"太扯了,和解不成就給他告啊.輕傷而已不會判很重,兩個月易科罰金幾萬.賠償頂多10萬叫保險公司出.
1. 依法院判例, 車禍事件的刑附民, 賠償財損應另提起民事訴訟.
況, 透過刑附民來求償車禍發生的財損亦於法不合.
如果要偷吃步, 法院還是能要求被害人另行繳交裁判費, 或是直接要求被害人另起民事訴訟.
2. 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要刑附民, 也有些是太早或太晚提起刑附民而需個別興訟.



superspell wrote:
一個有人身傷害的車禍事故不會又告刑事又告民事的.

Katong wrote:
你的第三責任險雖有150...(恕刪)




怪怪的...撤告部份是民事部份...

而過失傷害...是刑事..是公訴...不得撤告....

以上是我的認知(可能對..可能不對)

原因..是2005年左右..女友在騎機車..結果事實上是老人闖紅燈穿越班馬線...
撞倒後...老人當場頭破血流....

結果我女友被立馬移送..(我人出差..趕回台北士林地檢署..交保)

一樣走民事跟刑事庭...就算民事和解了......
刑事..還是沒辦法啊..大同分局告知..那是公訴.
保險公司不想付....保險公司不想付....保險公司不想付....保險公司不想付....

那保這個險意義是?
腰酸背痛還是可以工作,除非他是勞力型

要醫生診斷證明他要修三個月很難

頂多一個月

上法院吧

法院判他大概拿不到20萬

grathior wrote:
怪怪的...撤告部...(恕刪)

你確定大同分局說沒辦法?法律素養有那麼低?
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就算警詢筆錄做完了,在還沒將相關資料送至地檢署前,都可以撤回告訴,
這部分警察多半不知,有的知道也裝死怕麻煩。
案件進到地檢署,告訴人仍然可以撤回告訴......
你搞錯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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