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右轉,從後視鏡看到機車過來,車子馬上停下來,沒轉結果,機車還是撞到後視鏡,整個被反折........結論,你看到機車,機車沒看到你等於沒用......保險比較實在,不過這個案例,要怎麼判?雖然機車自己騎走(手撞到後視鏡很痛的樣子,因為她一直甩手),肇事逃逸,我在車內幹譙......如果真的警察來,該不會又來個應注意未注意(按)可能有人會問機車離車子多遠,我停下來的時候,大概10幾秒後就撞上了吧
CrazyShark wrote:轉彎要關門轉彎要關門轉彎要關門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結果某日,某駕駛開車要轉彎時,副駕駛:「關門!關門啦!快關門啦!」駕駛:「吵屁啊,門都自動上鎖了,還吵什麼關門」然後,後面機車就撞上來了
肇事當下汽車車輪壓到慢車道的線汽車就佔大部分責任大概七~八成,沒壓到也許還有的灰以後30公尺前提早打方向燈,等右邊清空再彎吧旁邊不讓,你車就停在路上不動繼續等,通常之後的騎士就會讓了千萬別急著關門,因為會遇到看到前車打燈反而加速要鑽的騎士
每次騎車都會遇到那種以為打方向燈就一定要讓他轉彎的車子是不知道轉彎時候要確認後方沒車才能轉嗎??這是車主邏輯問題轉彎後方車子讓你過不是應該的有讓是給你面子,不爽讓的時候就是轉彎的要讓真不懂有什麼好取暖的更何況,撞到前車門,這不就代表剛轉沒多久就撞上了根本是以為打方向燈後連天王老子都要讓你過的意思?
直線車有所謂的「絕對路權」更何況法規敘述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機車最多三成,甚至不用負責!你反而還要被機車騎士壓著刑法追著打!過失傷害,光這點壓著你跑,你就喘不過氣了...別上來討拍!!機車騎士沒說你蓄意就很不錯了...
CrazyShark wrote:絕對路權可以用在'...(恕刪) 他的慢車道有所謂的路肩問題嗎?更何況他是轉彎車,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是基本的法規吧?機慢車道如果算路肩,那機車騎在內車道不就屬於合理化的法規?如果機車不能騎在既定的路肩白線上,那汽車更沒有理由可以行駛路肩。
通常右轉彎都要很注意...1.是否有機車跟著(一台?多台?)2.打方向燈的時機點(要轉彎的路口處前40m左右)3.自己車速與對方車速(大約抓在50上下)4.車子的動向要明確(配合第二點,不要打了之後又猶豫不決的,抓不到心理自然容易出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