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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賣車收了訂金, 買方突然不買了!(他說寄存証信函了)


5340yhc wrote:
謝謝大家寶貴的資訊, 謝謝..
另外再請教一下..萬一要調解不知會在那邊哦..聽說那人在新竹..要是一直跑新竹..那..就真是累人了..放下工作去做這些煩心的事.真是討厭.,...(恕刪)


如果是他提告
那調解應該是在他所在的縣市
但是
好像又是在"事發"所在縣市
如果到時候判決他輸
不知道能不能在跟他求償交通費

負家子弟 wrote:
如果是他提告那調解應...(恕刪)


民訴第1條以原就被原則
對方原則上要到樓主住所的管轄法院告
除非契約有合意管轄或履行地
所以樓主不用擔心這些
太感謝您了..這樣平衡一點了..謝謝.您的幫忙.
1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5340yhc wrote:
謝謝大家寶貴的資訊,...(恕刪)

以我的實務經驗告訴你,若你不想出席調解會有沒關係,
因為調解委員會不是法院沒有強制力逼你出席,頂多是調解不成讓對方直接上法院提告罷了!
咦!這不是對方的原意嗎?就成全他吧!

boss1228 wrote:
民訴第1條以原就被原...(恕刪)

+1 的確是這樣
除非你自己同意去對方的所在縣市的法院
真是..香蕉.巴樂...真的收到法院通知書了..真不個那個人是怎麼一回事.
5340yhc wrote:
真是..香蕉.巴樂...真的收到法院通知書了..真不個那個人是怎麼一回事.....(恕刪)



>>>

現在很多人 , 都有一些精神官能問題

動不動就想告人

>>>

收到開庭通知書 , 也不一定要去開庭丫

裡面應該還有對方的民事起訴狀

你可以選擇不去開庭

直接寫民事答辯狀回應原告之起訴內容

及沒收訂金的法律依據即可


對方應該只是給你施壓而巳

光從新竹台北跑幾次 , 就很花時間及金錢

而你 , 不見得要配合去開庭

這樣反而對方無力可施


不過你文中的損失成本只有7900元

對方還是可以跟你要回2100元

訴訟費你也耍負擔21%


倒是你如果事後 , 車子沒有賣那麼多錢

就可以拿出來舉證

反之賣平盤或更高就不用拿出來
加油版大~!!精神上支持你!!
自己賣了好幾台車,沒有遇到像這樣子的。
他這種的最好是去跟車商買,我看車商退不退他錢。
他還真的去告法院了哩...
不過..他沒到..請假..也不知為了什麼..
害我白跑一趟..
12月還要去一趟..真是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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