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0yhc wrote:謝謝大家寶貴的資訊, 謝謝..另外再請教一下..萬一要調解不知會在那邊哦..聽說那人在新竹..要是一直跑新竹..那..就真是累人了..放下工作去做這些煩心的事.真是討厭.,...(恕刪) 如果是他提告那調解應該是在他所在的縣市但是好像又是在"事發"所在縣市如果到時候判決他輸不知道能不能在跟他求償交通費
5340yhc wrote:謝謝大家寶貴的資訊,...(恕刪) 以我的實務經驗告訴你,若你不想出席調解會有沒關係,因為調解委員會不是法院沒有強制力逼你出席,頂多是調解不成讓對方直接上法院提告罷了!咦!這不是對方的原意嗎?就成全他吧!
5340yhc wrote:真是..香蕉.巴樂...真的收到法院通知書了..真不個那個人是怎麼一回事.....(恕刪) >>>現在很多人 , 都有一些精神官能問題動不動就想告人>>>收到開庭通知書 , 也不一定要去開庭丫裡面應該還有對方的民事起訴狀你可以選擇不去開庭直接寫民事答辯狀回應原告之起訴內容及沒收訂金的法律依據即可對方應該只是給你施壓而巳光從新竹台北跑幾次 , 就很花時間及金錢而你 , 不見得要配合去開庭這樣反而對方無力可施不過你文中的損失成本只有7900元對方還是可以跟你要回2100元訴訟費你也耍負擔21%倒是你如果事後 , 車子沒有賣那麼多錢就可以拿出來舉證反之賣平盤或更高就不用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