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要是fit,都說好事fit,現在拿不出車子是你們的問題,我匯訂金就是要fit,他趕不回來是你們公司要要求他趕回去,而不是要求我改車子吧!-------------------------------------------------------------樓主以上這句話讓人感受不好,其實口氣可以在緩和點。carasha wrote:光看這一段 , 我...(恕刪)
1.依民法第153條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2.若看中古車時,車行告訴你要看的車子在別處,只剩下同級車,大家就會幹譙車行到不行,本案例卻大部分人怪樓主不懂事?怪樓主不了解租車行潛規則?3.法律或是契約本來就應該要遵守,否則就會有違約或懲罰的問題,試想你是當事人,假設遇到店家不履行契約,你還會跟他客氣的說謝謝?
明明是一手不會輸的牌卻被打到沒有贏,不管理在誰的手上,有比較過癮嗎?若在那個當下,開版大的堅持願意稍作轉寰,談判的籌碼可能會比真實的後續狀況多不少。但當初那副牌是在開版大手中,那時愛怎麼打怎麼堅持別人管不了...
不如假設這樣的情境你1號借FIT然後3號要還在3號當天要還車的路上你發現家人身體不適要去處置沒辦法當天還車你得到的回應是"說好3號還就是3號還,我們的合約只到3號,有什麼狀況是你的問題,你要想辦法趕回來,而不是叫我多租你一天吧"這樣你爽嗎?這樣你爽嗎?這樣你爽嗎?談好的生意歸談好的生意意外隨時都有就是因為是意料之外才叫意外車子客人不開回來是要派拖車去拖膩?解決方式店家也有提供當然你也可以選則不租至少店家有想要協調大家是否可以有共識但你的回覆只是讓人整把火燒起來而已踩很硬到底有什麼好處?喜歡整天當別人眼中的奧客,覺得這樣很開心或是一種莫名的成就感,就隨你吧
其實樓主說換色是OK的,但是換色下面那一段文才是讓那老闆生氣的地方吧~你跟老闆好好講,老闆可能覺得理虧,給你駕駛更高檔的車輛來使用!就算你要求退款,老闆也不會不退款給你,可能還會跟您說抱歉!當哪天類似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回去面對客戶這樣回你?又作何感想?取暖失敗~因為你都沒發現自己說話的態度問題~真的不要以為付錢就是大爺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