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2000cc以下小客車補助3萬元的補助案根本是助紂為虐,狼狽為奸!!!消息一確定之後,馬上..要嘛漲車價,不然縮獎金,根本沒便宜到消費者,反倒是幫車廠大賺一筆~~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由消費者帶著行照,發票,身分證明文件至退稅機關領取補助,而不是由政府機關補助給車廠,雖然麻煩一些,但是豬頭政府那鬥得過奸商,錢經過車廠這一關,自然是被消化得無影無蹤,就像鴨寮的蚯蚓,還能留到天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