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_player wrote:
實在令人搖頭的發言
電動機車的普及問題主因和速度設限會有很大相關性? 您自已腦補出來的答案嗎?
放任能源效利5級的車繼續的任意賣? 是不是希望政府把五個級距的標示調為改為三個級距, 那就沒有所謂的放任能源效率五級的車繼續的任意賣. 還是乾脆不要定出級距出來了. 您真的確定自已知道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的目的嗎?
您知不知道有一個汽(柴)油車、機車容許耗用能源標準數值, 要優於這個數值的車輛才能上市. 另外明年開始針對機車要對車商耗能總量管理機制。如果要提放任, 那應針對這兩項的標準質疑, 怎麼會去提一個不相干的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呢?
政府施政是有很多問題, 但把該管當成不該管, 有做事當成沒做事, 看問題又都搞錯方向的民眾其本身問題才是最大的.
感覺您的腦袋內這種心態不是不求進步就是有點老化,
目前公務員老老拿著二三十年前的法規來要求百姓遵守,更不要講是三四十年的,一點都不知道求進步,
目前公部門 有讓招商很好嗎? 有讓產業升級進步嗎? 有讓投資環境更好嗎? 有讓法規更符合時代的需求嗎?
看起來目前公務員有點在吃大鍋飯,都沒有退場機制,所以期待政府真的要組織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