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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馬自達對於車子問題的處理態度.供各位參考!

推一下,看後續!
海綿華 wrote:
本人為馬自達CX-5...(恕刪)
之前很像也有類似案例

說是因為車主自備的機油有問題

後來機油公司告車廠的樣子

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休息是為了走更長的路 http://tatamichen.pixnet.net/blog
1,車主為何不自行送油品檢驗是否合乎規範?
2,為何不向外購油品商拿送檢報告?
3,何不向原廠質疑相同車型使用相同油品為何沒發生此狀況?
4,曲軸是否也相同磨損狀況?

其實符合原廠規範並檢驗合格符合台灣法規的機油都可用
不然就有壟斷的疑慮喔,
難保下次原廠不會訂價一公升2000元,難道要含淚換嗎?
我是 Mazda 3車主,買了快 2年...我一路都是使用原廠 best recommended 的 Engine Oil , 我不會去 argue 為什麼我不可以使用外面的 synthetic oil !因為我相信 Mazda 原廠...
linsunyu wrote:
另一方面,原廠也可以說這是消費者自行保存的,誰知道有沒有被調過包。...(恕刪)


  我說的是封條上要有車主和技師簽名,原廠說車主掉包必須舉證技師簽名是偽造,車主或車廠真要搞到偽造簽名就不是單純民事了。

  不過我那個立於不敗的自保說法是比較極端,實務上我相信幾乎沒有人會這樣做。最慘的情況是真的這樣做,事後檢驗還發現是假的油,這應該是最嘔的事。

提供給版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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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事。
【新車保固期間,車主自備機油,原廠不得中止保固。】

這則消息對各位車主相當重要,請各位熱情轉發。

對於新車保固問題,到底不在原廠保養,原廠將終止保固是否合理,有沒有合法?

根據1950消費者保護專線專員答覆:
新車在保固期間,如果經由第三方進行車輛之維修、保養、零件更換,原廠可依消費者使用非原廠規範之零件、或進行車輛改造之由,拒絕繼續為消費者進行車輛保固。

但是,消費者可以自備機油回原廠保養,只要消費者所自備之機油有符合原廠使用油品規範,原廠不得拒絕更換,也不得取消車主的保固資格。

但是前提是,消費者所自備之機油,不得為假油、無檢驗認證之油品、不符合原廠用油規範之油品。

如果消費者所自備之油品正確無誤,但車廠拒絕為消費者更換,或者宣稱更換後將終止保固,那麼該車廠將觸犯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及第二十四條。

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禁止)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以下提供兩則實際案例。《來源:網路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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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回覆自備機油事宜(編號:9812536)
敬啟者:
一、您98年8月20日電子郵件收悉。
二、公平交易法所規範的範圍概分為兩大部分,一為規範事業獨(寡)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二為對事業間不公平競爭行為加以規範,藉以達成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之立法目的。
三、有關 您所提相關問題,本會說明如下:
(一) 依據本會83年4月6日第130次委員會議針對指定機油適法性之決議,略以
1、 基於機械潤滑原理,各車種因設計不同對機油之需求亦有規格、級數上之差異,限定使用符合API、CCMC、SAE等機構認證合格之各種級數、規格機油行為,應屬必要且具正當性。
2、 限定機油廠牌並非必要,應以推薦取代限定,使用級數、規格符合規定之其他品牌機油,不應影響汽車保固之有無。
3、 使用非依規定之級數、規格機油所產生損害部份可取消保固,但並應不影響汽車其他部份原有之保固。前開決議業通函汽車業者知照並促請其於限期內修正使用手冊中有關機油使用之規定。故汽車業者限定車主使用具公信機構認證合格之各種級數、規格潤滑油行為,若係基於機械潤滑原理,得屬具正當理由,尚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之虞,另汽車業者於使用手冊中,對於車主未依規定使用特定廠牌機油時,單方面約定排除「全部」保固責任之情,則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規範,本會將依個案之情節依法查處。

(二) 有關要求車主簽具切結書乙節,按本會前揭決議僅規範汽車業者若於車主手冊、保養手冊中,對於未使用符合規格及級數之車用機油所生損害有關保固事宜有所規定時,不應有主張免除汽車其他部分應負之保固責任情事。至若汽車業者與車主基於雙方合意另為保固之相關約定,則屬私法自治之民事範疇,尚難認有公平交易法之適用。
(三) 另有關保修廠加收「機油自備-設備使用費」乙節,事涉企業經營成本及管理之考量,屬個別企業之訂價與經營自由之範疇,尚難謂有公平交易法之適用。

四、謝謝您的來信。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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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廠不得規定”不准使用自備機油”相關資料如下:
1. 拒絕提供保固或影響保固, 這違反公交法:
公平會早已發文車廠,不得以未使用原廠機油為由,拒絕提供保固,除非能證明此損害是劣等機油所引起,拒絕提供保固或影響保固如此已違反了公交法第19條第六款及第24條

海綿華 wrote:
本人為馬自達CX-5...(恕刪)


來關注一下事情後續的發展...

我真的也很想知後續的處理結果。
這樣處理…是不行的哦!
那些車場都嗎差不多,

沒問題的時候都很好,

一遇到問題就忙著推託,

我的上一台車是Hyundai的Santa fe

只跑了三萬多,但是情況比你還嚴重,

小波斯直接掉下來在引擎裡面攪來攪去,

原場也是一樣說我的機油有問題,

我是覺得他們的東西才有問題,

最後他修好,我就把他賣了,

不屑當他們的車主。

就一個字"爛"

強烈的建議你換車!
看完我只想到一件事
針對新歐盟六期柴油引擎
以VOLVO來說,目前AM的油品還沒有推出
VOLVO原廠的六期油是CASTROL代工
新E6有新E6的認證,不可亂用
外面還買不到,所以大家乖乖用原廠油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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