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停權時愛你 wrote:5.非常感謝眾多網友提供的意見,包括版上回覆與私信,誠如先前所示,在此發文的作用只是希望讓賣家主動與我聯繫,已向公司法務詢問過相關法條與判例,我不寄送嚇唬用的存證信函浪費時間,會直接向法院提告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 請問這一種要提告刑事哪一條??
Newman.Chen wrote:以刑逼民是要用"詐欺"嗎?對方知情不報,結果...??!訴諸法律,我想知道完全沒簽約下,法官的判決是什麼打官司這條路很漫長,請事主適時補充說明 哀,這就是困難的地方樓主要說人家有罪,是樓主要去舉證他有罪,不然樓主憑什麼去按鈴控告說人家有罪?而不是要被告提反證,說明自己無罪如果樓主沒有辦法提出,僅說自己"只是懷疑",到時候可能被法官打槍洗臉
jasonhuang1000 wrote:買東西應該要在過戶前睜大眼睛 千大說得沒錯,特別是買新車時一定要把車內地毯掰開,看看裡面是否有泡過水的痕跡或者味道,新車出廠前也要調閱是否曾有維修紀錄,交易前不弄清楚,交易後不僅須動用司法資源,還要上01與人蓋大樓打嘴砲,大家都很累
已經很明顯了!火星塞耐熱性不足,造成汽缸磨損!我也是前Smart車主!這個車很省油,保養卻很費功夫!便宜的零件少!富廠零件不耐用!最好自己準備一套備料,免得找不到料要去原廠被坑殺!至於你說的吃機油,這個年級的渦輪增壓引擎,難免!99年原廠SMART火星塞型號最後會多一個E選擇性不多其它的多半高速行駛陶瓷就會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