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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分享]網拍買到仿冒品賣家不負責..上法院吧

TFT-LCD wrote:
立志當騙子就不要被抓...(恕刪)


看來對方對付版大你可是不費力啊
果然展現先前所說的「毫無悔意」再接再厲的找下一個冤大頭

所以版大能幫的就多幫那個倒楣人吧
沒留前科給他真是太便宜那個人了

當初就在猜一個學生怎麼能這麼搞,是不是家裡就是做這一途的...
不然也是另有背後支撐...

看來他身份不是這麼簡單
不是說去當兵了...是點、教召哦???為什麼這帳號還有人在用.....當初沒有通報YAHOO嗎?
真是佩服啊!

可是想到這冗長的流程............真是腿軟
TFT-LCD wrote:
講"分享"好像有些怪...(恕刪)


厲害
有毅力

另外提醒一點~

如果收到私下合解的匯款建議去把錢領出來或轉其他帳戶
小心有的會用現金芭樂票
雖然會讓你能看到帳戶內金額"數字"增加
但實際上是不能更動的(對現日期未到)
芭樂票到期後未實際入帳數字就會化為烏有

先提領或轉匯看看再撤銷比較保險喔
給樓主拍拍手~~

這種黑心店家, 應該讓他去坐牢一下.. 賠錢真的是便宜了他~~

不過有個問題, 如果被告有出庭, 那樓主要如何提出證據: 這是假貨呢?

一般情形下, 應該會是原告被告各執一詞, 被告通常都會否認到底吧,

那這時是由原告送樣至代理商鑑定真偽, 取得證明文件並於庭上提出; 還是說由法院發文至代理商, 要求鑑定真偽?
在我看來 板大你犯了01大忌"認真你就輸啦"

看起來沒有讓對方得到教訓啊
真的很佩服你的精神,這才是好樣的!!
那請問一下,那支向方盤呢?目前在誰那呀???
大大.......您太強了

雖然只有區區9K 但不屈不撓的精神另在下佩服...orz
我倒是覺得應該對那位賣家提出詐欺告訴,依原文作者說明的狀況,應該足以構成詐欺罪。並不是要原文作者趕盡殺絕,只是面對這樣的賣家,竟然連道歉都沒有,應該要給予機會教育。不然每次都是父母來善後,這樣的小孩,以後可能也無法從事正當的工作。不過,原文作者真的是有毅力,這點真讓我佩服。
偶來了~
那個壞人到底有沒有上新聞?
不是有其他網友告他詐欺了嗎?
最近進展的如何?
先前我也為了一個月的薪水,先在台北市政府調解不成和老板老了一年多的官司,當時也沒有懂法律的朋友,全靠自己看書,查資料,寫狀紙,跑法院,最後獲的勝訴,但我連債權證明都沒去拿,只是為出一口氣,怎會有這麼可惡的人,本件,依我看,版主已搞了這麼多年,就應連詐欺一起告了,民事再請求賠償(精神,請假的薪資,車資......)能要的都要,反正讓法官去判,刑事成了,讓他有案底,不成也還有民事可求償啊,這種人不照規矩做事,再加出事後,豪無悔意,又要你北上跑法院,本就該給個教訓,只是浪費了國家資源就是了,但我支持你,就是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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