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風吹日曬--> 愛車人士公有地放置車棚 -> 違法,但很多較偏僻的地方,確實有人這樣做,這就跟違建一樣,偷偷做,公家單位要來拆....你也是只能給他拆只要是自己的都不違法,反之就是違法沒有模糊的地帶
公有地哦~~依據土地法第4條規定本法所稱公有土地,為國有土地、直轄市有土地、縣(市)有土地或鄉(鎮、市)有之土地。還是很饒口?? 我這樣解釋好了,台北市政府前面那塊人來人往的空地大廣場算是公有土地,很好理解吧??你覺得可以在那邊搭個車棚停私家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