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檢舉的時候如果提到下交流道、往出口等等字眼警察就必須檢視你所提供的畫面或影片,有沒有未下交流道的違規事實所以檢舉用非下交流道小型車來檢舉違規使用路肩,反而難度高相反的如果想要檢舉利用路肩超車就很簡單了因為只要從路肩切回主線,違規事實就成立成功率高很多只是檢舉內容要注意不要提到下交流道或出口等等字眼這時候,就要利用警察的函釋,讓警察有依據也好辦事通常檢舉內容我是這樣寫:行駛於路肩,前方未有故障或事故車,仍違規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違反高管規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及貴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示事項只要車牌清楚一定成功的
國一南下楊梅往湖口路段,好像也開放路肩,但只開放往下交流道~ 真不懂假日的南下桃園新竹段,都已經塞到不行,請問開放路肩下湖口交流道,誰下啊?不合比例原則嘛! 這樣便民嗎? 好幾處易塞路段都是這樣的, 還請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