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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的無知,得到一次經驗~

分享一下:

檢舉的時候如果提到下交流道、往出口等等字眼
警察就必須檢視你所提供的畫面或影片,有沒有未下交流道的違規事實

所以檢舉用非下交流道小型車來檢舉違規使用路肩,反而難度高

相反的
如果想要檢舉利用路肩超車就很簡單了
因為只要從路肩切回主線,違規事實就成立
成功率高很多

只是檢舉內容要注意不要提到下交流道或出口等等字眼

這時候,就要利用警察的函釋,讓警察有依據也好辦事

通常檢舉內容我是這樣寫:

行駛於路肩,前方未有故障或事故車,仍違規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違反高管規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及貴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示事項

只要車牌清楚一定成功的

寬嚴大私說趕時間的話不會去開路肩哦,不要開在內車道…這下可糗了,害到人
國一南下楊梅往湖口路段,好像也開放路肩,但只開放往下交流道~ 真不懂假日的南下桃園新竹段,都已經塞到不行,請問開放路肩下湖口交流道,誰下啊?不合比例原則嘛! 這樣便民嗎? 好幾處易塞路段都是這樣的, 還請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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