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上車禍沒有造成傷亡,大家運氣都很好(就算撞到超跑,也沒一般人想像要賠那麼多),盡量不要互相為難。
先談車禍發生的處理:盡力保持現場,送傷者就醫,報警,通報保險公司,然後就是(拍照),這個很重要最好拍個10到20張,你會想要拍甚麼?能拍就盡量拍,例如相撞的角度,自己的車子,對方的車子,像本件案子的照片如果對方的要求是保險桿要烤漆,假如你有整支保險桿的照片,能看得出來原本的舊痕比新痕深又多而且難看,法官通常不會判給他,也就是你可能需要賠償,或者要求賠償的部分及肇事原因盡量多照一些。
再來是肇事責任歸屬,以這起車禍而言,逆向的車子有因果關係,抄下車牌,或是有行車紀錄器,不會跟他無關的。當然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也是原因,但是沒圖沒紀錄器,很難判定跟逆向的車子誰責任大一些。
賠償的金額:很多人都PO了,就是工錢不打折,損害的部分折舊後計價。這案件車子是02年分,那就是版主要賠償工資及材料的10%,(沒錯這就是你應該負的責任)提出這點時注意一下(最好員警在場),跟國人普遍認知有點差距,在派出所協調如果因為這點有爭執,可以要求員警協調完讓你先離開,避免衝突繼續。
我會提出來3000不是隨便提的,是因為假如是這樣年分的車跟車況,以這樣的損傷,3000是比較中立的。因為以保險桿的部分,這樣的傷害原車主是不在意的,而後車廂的部分本來也有一些傷痕就不要苛責,大家互相。反正材料費才出10%不要太計較。
有人提到代步車,實務上如很多人PO的,幾乎不會判,都會區以大眾交通工具為主,計程車跟貨車的話會有營業損失的賠償部分(題外話)。
這個案子相當單純,金額不大的話,大家妥協一下,以版主而言最大的損失大約就是煩,大家不要以為法官很閒會一直傳你,這種案子很可能只是狀子遞去,交通法庭不一定有空傳。
至於不合解車主能不能得到超過3000元利益,答案是否定的,想一想你開一台12年的車子,撞的傷痕跟你原本的傷痕差不多少,你去修理自己要花90%材料費,哪有好處?上法院是兩面刃。
怕被串通的話,打個電話給修車廠,很客氣的告訴師傅,這個案子你決定上法院,請他把修理換下來的料件保留下來,如果雙方對該不該修理的部分爭議很大,到時候萬一傳他出庭可以用。(這張單子修理的部分跟工錢開的有點誇張)
以上是個人處理車禍及上法院的一些心得,希望版主能站在客觀的立場,取得和諧的解決。
kzn826 wrote:
事情經過~~T車要左...(恕刪)
大家都主張回復原貌就好,原貌兩個字看人如何定義,鈑金被A到了,再怎麼敲敲打打,它還是受傷了,難道車子一出廠的鈑金就是有被敲敲打打過嗎?不要玩文字遊戲了。
還是建議版主,該賠還是得賠,對方無要求其他的連帶賠償,小弟覺得就偷笑了,花了一萬多元就當買個經驗消個災,我相信如果今天版主是那位車主,試問大大也會想賠個5~8千元了事嗎?還是希望能回原廠處理善後?當然如果這一萬多元對版主的生活真會造成問題,那就再與車主協調吧。不要只站在自已的觀點看事。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