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天寶 wrote:
今天早上在桃園機場第二航站地下室B2停車場內看到的,
路過的國、內外旅客均搖頭以對。
連員警都來處裡,但是最起碼兩個小時過去了,車輛還是穩穩的停在那。
如果...這是一般停車位就算了,更何況這是殘障車位,就算是你持有殘障手冊又如何?
可以這樣停放嗎?完全沒公德心、同理心。
後來終於有一個西裝筆挺的男子下來移車,我問他是不是車主?
他說自己是機場員工,這車是同事的,駕駛是一個媽媽,
可能是停車時沒注意。所以才請他幫忙移車!
各位.......這個解釋,請問你們相信嗎?
怎麼樣?看了很生氣吧!
我第一時間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不過有些事我要補充說明。
1.那位員警很盡責,原本她要坐電梯上樓,是被我請過去的。
她看了之後也感到很不爽,所以有用無線電聯絡。
後來那不出的擋風玻璃上,有被夾一張紅色的勸導單之類的。
2.那部車是有殘障證的,但是就算有殘障證,車輛也不應該這樣停放。
3.我也知道那個年輕人在說謊,因此我不斷的質問他『這樣停是否沒有公德心』,但他可能自知理虧,所以
一直趕著要上樓。目前只能確定它是機場的員工,至於是什麼單位的,就不得而知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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