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hjl wrote:各位網友,本人是樓主所抱怨的對象,對於樓
那你為何賣車時,不先說是泡水車,別跟我說你真的不知道是這台是泡水車哦

cyhjl wrote:
各位網友,本人是樓主...(恕刪)
cyhjl wrote:
各位網友,本人是樓主...(恕刪)
cyhjl wrote:
各位網友,本人是樓主所抱怨的對象,對於樓主所言之事,說明如下:
1.對於四輪傳動問題,本人多次往返羅東、桃園,最終查出問題所在(無四傳電腦),但時間確實拖延過久,且電腦台灣無料,需日本進料(桃園大興西路鈴木汽車現場告知需15天),以至於到目前仍未修復。對此本人深感十二萬分歉意。
2.本人於103年7月19日由本公司負責人及SUM桃苗區組長陪同至羅東與樓主協商,如附圖。
3.本人於交車後得知樓主來電告知,本車是泡水車,當下即提出可回來換車,樓主也同意,但過2天樓主來電告知,換車手續麻煩,聲稱不在意泡水,只要求將四傳系統修復即可。
4.本車實際售價39.5萬,樓主卻要求40.5萬(如是情緒抒發,本人沒意見)。退車卻又要求加價,極不合理。(如樓主再次強調合約書之售價,本人不排除再次公布樓主不合理要求之處)
5.樓主於2月間辦理同業車貸,同業不承接(徵信資料不便公開)。轉由匯豐申辦,卻又超額不實申辦。如今退車卻要求本公司吸收超額申貸金額(請各位網友自由心證)
6.本公司於7月19當日與樓主所簽訂協議書即表明願意回收此車,並約定7月22日由本公司提供乙輛代步車(當日因颱風因素,樓主要求再電話聯絡),將此車讓本公司再次委由公正單位查驗是否泡水。但樓主從此卻無下文,並於7月28日在本網站PO文。
7.本人站在售後服務立場,多次前往羅東修復此車,實乃展現最大誠意,並非不聞不問。未修復完全也是實情,本人亦再三道歉。
8.樓主於7月28日PO文,洩漏個資之事已有網友不當複製轉貼,本公司以第一時間存證,雖事後下架,但已造成困擾與傷害!
9.如本案進入司法程序,本人將會提供更多申貸資料予法官參閱。
PS> 以上所言句句屬實,如有虛言,願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