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錢為了省保費.我2年前就被一個三寶騎機車撞上來.對方小腿骨折.我沒保丙式乙式連第三責任也沒保.只保強制險.到法院去我無刑事責任.後來去調解會調解還是要給對方受傷道義賠償.我花修車自己和對方和對方受傷道義責任.加請律師.總共花了快30萬.....當時調解委員跟我講了一句我認為受益無窮:[窮人才要買保險.有錢人才有資格不買第三責任險和乙丙式險.因為有錢人才有多餘的錢能賠對方.沒錢的人被撞一次或撞人一次.賠償金額買10年100年保費都有可能}.人生無常下一步誰會來撞過來都不是我們能預估.我看上面幾樓有人說窮就不買其他險.真心以過來告誡大家.得不償失啦...
amexcent wrote:每個人買新車時,第1...(恕刪) 貸款購車,業務從保險賺取部份自負損失,砍價越多,業務也會想辦法從保險彌補。敝人買第一輛車,不是很懂,現金購車,也凹不少折扣與贈送品,業務建議我保丙式險與丟車賠車險,應該讓他彌補許多損失。敝人買第二輛車,一樣現金購車,指名空車,讓業務自己砍價,只希望送隔熱紙與避光墊,只保強制、第三、意外,如此省很大。
東東別這樣 wrote:有肇事紀錄要找的到人丙式才有賠吧..超過10年前吧 在台北多車追撞我是倒數第二台 本來有煞車停住 後面沒停住 被後面一撞 讓我去撞到前車他想都沒想方向盤轉了就跑了記下車牌後 警方說車牌找不到符合車輛(可能我記錯 或對方是AB車之類 掛假牌等等)這情形 丙式也不賠.. 錯了~~我就是保丙式的,我的保險承辦人跟我說只要行車記錄器或監視器有辦法證明你是被肇逃的,即使沒有對方車號還是可以出險,而且明年保費不調漲~~~所以丙式加行車記錄器是必要的!
大肚山 wrote:當時調解委員跟我講了一句我認為受益無窮:[窮人才要買保險.有錢人才有資格不買第三責任險和乙丙式險.因為有錢人才有多餘的錢能賠對方.沒錢的人被撞一次或撞人一次.賠償金額買10年100年保費都有可能}.人生無常下一步誰會來撞過來都不是我們能預估.我看上面幾樓有人說窮就不買其他險.真心以過來告誡大家.得不償失啦... 有錢的一樣要買保險~~~他們的時間可寶貴了,也不想因為跟那些沒錢賠的屁孩攪和讓自己心情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