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s://www.gov.taipei/臺北市議會-現任議員http://www.tcc.gov.tw/iFrame.aspx?n=454A3A5A2B5D2DCB立法院 -本屆立委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109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http://www.laf.org.tw/
對於公眾建設有些使用觀念就是如此找例外就是在找麻煩你今天住1樓 電梯管理費 因為平時不搭就可以不繳嗎?繳費是確保你有使用電梯的權利臨停是讓你有隨時取用的權利這樣懂了嗎?月租有月租的制度與需求型態臨停有臨停的制度與需求型態一小時30元小型車停路邊也是一樣的收費標準你要長期佔用1個月花21600元 也是應該的
zhlin wrote: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其實很少在外面停車 因為都有租車位因為某些原因最近需要在外面停車路邊停車好死不死都找不到就停了一個公家的台北市大安區的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一個月的臨停價要收21600...都可以租一間有廁所和冷氣吹的大套房了這樣子的收費真的合理嗎? 趕快找媒體投訴 告死台北市政府
是不是很多人都誤會了?樓主會不會只是問了一個試算的價錢不是真的停了一個月,然後出不來吧?除非他一個月車子都放在那不動不然每天出入也是要先繳費才出得來的啊但這的確是個蠢問題要月租就去談月租價停一個月以上不叫做臨停問題本身就矛盾了
giobling wrote:只能說我只是提供一...(恕刪) 認罪協商、急診費用、卡債這些都是特別的情況橋孫安佐,是因爲犯罪動機的認定有灰色地帶橋急診費用,是人道救助立場橋卡債不是不用還,是避免欠款人走上絕路連停車費這種事都想要橋那罰單能不能橋?稅金繳納能不能橋?考試分數能不能橋?一個國家如果都是這種用橋的文化那素質只會永遠的往下沉淪
zhlin wrote: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其實很少在外面停車 因為都有租車位因為某些原因最近需要在外面停車路邊停車好死不死都找不到就停了一個公家的台北市大安區的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一個月的臨停價要收21600...都可以租一間有廁所和冷氣吹的大套房了這樣子的收費真的合理嗎? 30天24小時臨停都有公式的不然你不會去月租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