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門做生意不是應該和氣生財嗎?因為顧客感覺不好上網抒發就要提告,個人認為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就算店家告贏了又如何?被逼無奈公開道歉?!其實檢查官還未決定是否起訴時,廣大的消費者已經在對這個店家有所評判了⋯⋯小弟還真的長知識了,原來換輪胎也可以仲介。如果時間對店家來說真的這麼的無所謂,為何賓士車廠花那摸多錢拍廣告告訴大家「如果有預約保養,一定會在1小時內完成」?因為賓士知道....消費者時間寶貴.....另外,本來這位仲介也自認溝通中出現問題和樓主道歉。為何身段不能再放軟些好好和樓主溝通??請問「提告」真的是最好解決此糾紛的方法嗎?店家贏?!樓主輸?!
我是那個三益輪胎 真的要告也是告輪圈公園業務交代不清現在google馬上跳出這篇負評 生意還要做嗎那個Steven真的是提油救火 本來樓主5/10發 5/11就沒人回也才到第二頁而以不管他 一下就沉了現在提告可好 馬上燒旺 我看這棟樓還有的蓋....
~風律~ wrote:各位版友好日前發表了...(恕刪) 小心那些警察,尤其是看起來很客氣,好像為你著想的那種,很會套話。所以就如樓上大大說的,只說眼睛看到、耳朵聽到,其他警察要你說說想法,講講看法這種臆測之詞,就說沒想法、沒看法。還有不要隨便簽名。法律只有原告、被告、證人,沒有其他什麼身分的人,所以如果不是這些,死也不要亂簽文件。因此可以的話,有律師陪同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