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

在Mobile01發表不愉快消費經驗...要被店家告了~

看了你的文章,個人認為不會被起訴!但你可以把所寫文章拿去給律師諮詢看看
若到時候不起訴或判無罪 可以再提誣告
打開門做生意不是應該和氣生財嗎?因為顧客感覺不好上網抒發就要提告,個人認為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
就算店家告贏了又如何?被逼無奈公開道歉?!其實檢查官還未決定是否起訴時,廣大的消費者已經在對這個店家有所評判了⋯⋯
小弟還真的長知識了,原來換輪胎也可以仲介。如果時間對店家來說真的這麼的無所謂,為何賓士車廠花那摸多錢拍廣告告訴大家「如果有預約保養,一定會在1小時內完成」?因為賓士知道....消費者時間寶貴.....
另外,本來這位仲介也自認溝通中出現問題和樓主道歉。為何身段不能再放軟些好好和樓主溝通??
請問「提告」真的是最好解決此糾紛的方法嗎?店家贏?!樓主輸?!
標註一下這地雷店
根據自己的親身體驗據實回答
要告上法院說吧

我住的楊梅也是有一店家
要告客人
結果CLUB一發佈
本來要去換裝一些改裝部品
我就列為拒絕消費的店名單了
免得惹一身腥

我是那個三益輪胎 真的要告也是告輪圈公園

業務交代不清

現在google馬上跳出這篇負評 生意還要做嗎

那個Steven真的是提油救火 本來樓主5/10發 5/11就沒人回也才到第二頁而以

不管他 一下就沉了


現在提告可好 馬上燒旺 我看這棟樓還有的蓋....
這家之前客戶在附近常經過
輪胎那時想過去檢查
還好沒進去
以後也只會經過不會進去…………
~風律~ wrote:
各位版友好日前發表了...(恕刪)


小心那些警察,尤其是看起來很客氣,好像為你著想的那種,很會套話。所以就如樓上大大說的,只說眼睛看到、耳朵聽到,其他警察要你說說想法,講講看法這種臆測之詞,就說沒想法、沒看法。還有不要隨便簽名。法律只有原告、被告、證人,沒有其他什麼身分的人,所以如果不是這些,死也不要亂簽文件。因此可以的話,有律師陪同最佳。
依我看,樓主被插隊這些事。。舉證也沒什麼麻煩的

對方隊友送上的大禮,樓主久等和被插隊是真有其事,沒什麼好質疑的了。。XDD





~風律~ wrote:
各位版友好日前發表...(恕刪)
挺一下
  • 2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