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道德觀感會有問題~如果你的鄰居做這樣的事你會不會覺得....再來都是你們在停不代表是你們的所有權意旨這只是檯面下大家默認讓你們停畢竟是在你們家門口但不等於你們家有所有權就是不是只有你們可以使用的意思然後如果被檢舉到時候會衍伸很多不愉快~~~~~環保局來拆 警察常常來等....請三思
一個小路人 wrote:我再說一次,沒有公...(恕刪) 告訴乃論跟非告訴乃論是一件事。公訴與自訴是另外一件事。如果走在路上被車撞了。睡到一半被人姦了。到警局報案,國家會替你收集證據打官司,由檢察官起訴。這個是公訴。如果是爸爸欠錢不還。或者想欠爸爸永遠不還錢。你要自己找證據打官司。這個是自訴。告訴乃論則是可以撤告。非告訴乃論則是不能撤告。以上有傳道授業解惑嗎?至於要講什麼罪不罪的...其實並沒有告訴乃論罪跟非告訴乃論罪。過失傷害跟強姦都是公訴,但是一個是告訴乃論另一個是非告訴乃論以上有釐清法律觀念了嗎?如果有的話不用謝謝了...沒有的話可以介紹律師跟檢察官給你認識,不過那是要付費的就是了。
abelli wrote:版主 發這個文.....(恕刪) 我發文的本意只是想避免車子風吹雨淋但又不違法的方法說我沒公德心,這點我可以理解可能是我的文章讓大家誤以為我是想霸占車位某幾樓的回文用詞已經算是漫罵了甚至牽扯人身攻擊說嘴臭...不算過分吧我也是笑笑的啦
顏大 wrote:我發文的本意只是想避免車子風吹雨淋但又不違法的方法(恕刪) 就去停室內或是蓋車罩啊。裝了車棚,你是要別人都不能停那個位置就對了。不然如果我要長期停路邊的公有停車格,難道可以在公有停車格上面裝車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