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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和解失敗,保險公司賠部份

derwei wrote:
保險公司對工作損失沒意見,但對精神賠償金有意見,雙方談不攏。

因對方薪水高,調解委員還開了我玩笑,你是撞到了開賓士的人。我只能苦笑。恕刪)



工作損失沒意見


這精神賠償當然大家都會有爭議的,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說實在的,這精神賠償是見人見智,有些人就是要獅子大開口

一般的保險公司,也不會對精神賠償照單全收的,每一家都一樣啦

如果你有被判過失傷害的準備,不在乎的話,就跟他上法院,讓法院判吧,如果你覺得易科罰金,不會很多,少精神賠償很多,那就交給法院判吧,反之,那就自己貼一點錢賠償精神損失吧

以上這就和保哪間的保險都沒太大意義了,最主要的是在精神賠償,每家保險公司不會那麼笨,原告開多少,被告保險公司就要照單全收的

tnutem wrote:
一般的保險公司,也不會對精神賠償照單全收的,每一家都一樣啦
如果你有被判過失傷害的準備,不在乎的話,就跟他上法院,讓法院判吧,如果你覺得易科罰金,不會很多,少精神賠償很多,那就交給法院判吧,反之,那就自己貼一點錢賠償精神損失吧
以上這就和保哪間的保險都沒太大意義了,最主要的是在精神賠償,每家保險公司不會那麼笨,原告開多少,被告保險公司就要照單全收的


看到不少人說得好像樓主這家保險公司很無良.

難道有任何一家保險公司對於車禍理賠的處理,
只要是在保額以下的和解金額,不多說一句話,照單全收,完全買單嗎?

今天保險公司不認同雙方議定的金額,希望由客觀的法官來判定金額,
也不能說它不對. 法官判的金額,保險公司也絕對沒有權力不賠.
哪一間保險公司.這麼爛.保單應該有財損金額上限吧.薪水屬於財損.有扣繳憑單就是真的.然後爭議是真的有嚴重到3個月都不能上班嗎?
我之前車禍腳斷掉休息一年.我也是給對方扣繳憑單.跟公司證明.對方保險也是賠財損最高金額.
確實有點無良

Katong wrote:
看到不少人說得好像...(恕刪)
derwei wrote:
想請問車禍賠償,對...(恕刪)


感覺樓主很有誠意要與傷者合解...!

保險公司的理賠需要證明
之前朋友事故,因傷者提出醫生證明,與車損及物品損害,骨折的部分休息2.5個月,所以法院判 2.5個月的薪資+車損(機車)+物品損壞+醫療費用+醫療自行負擔費用,因也是在保額內,保險全額理賠,只談2次,全程小弟都有幫忙處理,因朋友行動不便。

但上述的單據與證明都不是精神損害,另一例小弟本身的官司,精神損害法院會判,但...,是傷者拉高價給理賠方殺價,還是......沒一定標準要看狀況。

總之有形的證明保險不會拖太久,感覺的因素理賠,保險公司都擺爛,因為他沒有壓力,建議要與傷者溝通,他拿到合理的金額,您也能要求保險公司積極些!
版上大大們, 請教 "精神賠償" 這要保什麼險, 才有理賠呢? 保險不是都是依照單據給付嗎?
財損本來就不會賠所謂的精神賠償吧?
這部分你要跟被撞的談妥
跟保險一點關係都沒

轉換一下觀點看看。
如果拿30萬買一個「無前科」是不是值得。
有人覺得很誇張,有人覺得太划算了!!

再換另一個觀點來看。
把一個人撞到完全康復要三個月,這三個月要定期跑醫院,
而且好了之後留個疤,有沒有後遺症跟一輩子沒人知道。
撞人的人卻只要負擔30萬跟之後保費上漲,這様合不合理?

被害者月薪真的是十五萬的話,他花在養傷,看醫生的時間,
影響工作的成本絕對不只45萬...樓主有自己找過資料,
精神賠償以三個月的薪水來算不是很過份算常態。人家也
不是要獅子大開口,但也不可能白白被撞這一下。

所以樓主自己選擇吧,看來這篇可選擇的答案蠻明顯了。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gidarli wrote:
版上大大們, 請教...(恕刪)

精神賠償就是類是(紅包)的意思沒有金額的上限個人觀感與心裡感覺

jishuen wrote:
確實有點無良


賠償金額讓法官去判定,稱之為 "無良"?

請告訴小弟與網友,哪一家 "有良"的保險公司對保額以下的賠償,
絕對不上法院去給法官判,完全讓肇事與傷者雙方自行議定,
,一定照單全收,完全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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