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whhwy wrote:所有的法律制度本來就是不斷需要修改進步的有這規定條文, 先遵守.OK.若覺不合理,再循不同管道申訴改進, 社會才會進步.若是你沒道理且經仲裁, 業者自然不必修改其規定....(恕刪) 說的對,本來就不應該是業者自訂罰則要求他人遵守很多店家牆上貼著 "竊盜罰100倍1000倍之類的",已經很多報導說明過那種規定是不成立的
不知道這作法行不行~~!!在您發現票卡遺失,且去向服務台調閱監視器畫面的同時以手機翻拍 (為你的進場離場時間做證據)然後繳清停車費~如停車場仍然不准許離場,可以報警,以妨害自由的方式要求停車場放車嗎~?當員警到場的時候,我就不相信停管處會沒有壓力~?~!這應該是對付票卡賠償金太貴的奧步~~如果只是1~2百的賠償金~我想,還是就賠給人家吧~畢竟是您將人家借你使用的票卡搞丟了~搞丟,本來就應該要賠償~!
我可以給1000分嗎? 樓主真的是太棒了, 自己也遇過一次,但車上有小孩,急著回家哄她睡覺,想說停車費也要80元左右,就乖乖給了200元了,但也有看過要賠250~500元的停車場,一直覺得很不合理,這篇真的要好好保存。
kechang1983 wrote:不知道這作法行不行~~!!在您發現票卡遺失,且去向服務台調閱監視器畫面的同時以手機翻拍 (為你的進場離場時間做證據)然後繳清停車費~如停車場仍然不准許離場,可以報警,以妨害自由的方式要求停車場放車嗎~?當員警到場的時候,我就不相信停管處會沒有壓力~?~! 那停車場不要求你賠償費用請你自行向製卡廠商下單製卡後歸還.這樣的方式你可以接受嗎?如不接受,停車場可不可以報警告你侵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