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0yhc wrote:
請教大家..我最近在...(恕刪)
除了全程在網路上,他沒來看車,才合乎七天內退訂金
付了訂金又不買
當然沒訂
收下了
除在你另外賣掉前他要買
kai101 wrote:
大家都很熟悉法律可問...(恕刪)
如果有打契約,那事情就麻煩了…
今天他訂金在你那邊,你就有義務「隨時STANDBY」等他來付尾款取車
除非契約內有明訂訂金有效義務與期限
不然這下你拿了訂金也未必是好事...(恕刪)
陳昀偉 wrote:
契約內如果沒清楚寫明,因買方或賣方任一方問題,無法完成交易時,則訂金沒入或退還, 那訂金基本上還是要退還給買家的,單純註明交車日是沒什麼用,只是規範賣家本身而已
另外如果真上法院,我覺得賣方還是比較輸面,不幸敗訴的話,還要負擔勝訴方的訴訟費
boss1228 wrote:
一堆鄉民又在亂誤導了...(恕刪)
我只講幾個常見問題
1.個體戶買賣,沒有消保法的適用
2.民法249條的定金和訂金是不是一樣的東西,最高法院見解99%告訴你是一樣的
3.契約不用書面,除了其他法律有規定(如不動產)
4.就算對方提告也會先進入調解程序,基本上訂金有一定的公式,拿太高還是會叫你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