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地7條明顯有違反公平原則,交付定金是契約生效的要件,所以如果還沒給定金,就不產生定金契約的效力;但如果已經給付定金,就必須以當時簽約的情況來了解,若您當時並沒有審閱契約的機會,那麼您可以主張定型化契約的條款不構成契約內容,那麼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就屬於無效;如此,或可直接要求業者退還您付的定金。但如果您已經充分使用審閱契約的機會,但仍然想取消,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但不能超過交易總額的百分之十。
這地7條明顯有違反公平原則,交付定金是契約生效的要件,所以如果還沒給定金,就不產生定金契約的效力;但如果已經給付定金,就必須以當時簽約的情況來了解,若您當時並沒有審閱契約的機會,那麼您可以主張定型化契約的條款不構成契約內容,那麼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就屬於無效;如此,或可直接要求業者退還您付的定金。但如果您已經充分使用審閱契約的機會,但仍然想取消,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但不能超過交易總額的百分之十。
這地7條明顯有違反公平原則,交付定金是契約生效的要件,所以如果還沒給定金,就不產生定金契約的效力;但如果已經給付定金,就必須以當時簽約的情況來了解,若您當時並沒有審閱契約的機會,那麼您可以主張定型化契約的條款不構成契約內容,那麼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就屬於無效;如此,或可直接要求業者退還您付的定金。但如果您已經充分使用審閱契約的機會,但仍然想取消,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但不能超過交易總額的百分之十。